但美团点评仍未履行承诺,也未给出让消费者满意的解决方案,希望美团点评能按照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执行,停止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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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分配商家 美团网客服小美
4月4日我在美团点评购买了清真老海食府滋补烩面消费券一份,价值10.9元,券码222*********,有效期到2019年4月14号,我按照美团点评上地址未找到商家,按照商家在美团点评上的电话给商家打电话,被告知关店已半年多,让联系美团点评解决。我联系美团点评沟通解决方案,美团点评说商家已关店,消费券承诺无法履行,也一直未给出满意的解决方案。1、我在美团点评上购买消费劵并付款成功后,我与美团点评及商家购销合同已经成立,按照合同法第六十条规定美团点评及商家应按合同法履行合同义务。2、美团点评商家关店已半年有余,美团点评还在销售商家消费劵等商品,消费者有权按照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向美团点评及及商家要求赔偿。3、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消费者在美团点评平台上购买了在美团点评平台注册的商家相关商品,消费者权益受损的,消费者有权向美团平台及商家要求退款及赔偿。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消费者权益受损的,消费者有权要求美团点评平台及商家退款并增加赔偿500元。请黑猫平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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