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欺骗消费者传播活动后拒不承认并不发货要求消费者自己退款
- 17347465260
- 鸿星尔克官方微博
- 虚假宣传,拒不发货,刷单
- 赔偿,道歉,发货,开发票
- 254元
- 投诉已完成
距离商家最新回复已经30个自然日,期间用户未做进一步操作,系统已自动变更为“已完成”状态。如对企业处理结果有异议,可重新发起投诉。
您好,鸿星尔克6月21日事件为价格异常事件,涉及订单取消,店铺亦有苏宁易购官方公告。依据苏宁易购平台规则,判定为超生活所需购买的消费者,无赔付;正常消费者,给予赔偿50元券(满65使用),券有效期到7月31日,前期发放的优惠券如到期未使用可以联系鸿星尔克客服重新发券,6月27日前店铺恢复上架,很抱歉给您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商家搞促销自己上面写的清清楚楚每满21就减20现在不承认说什么系统bug
已分配商家 鸿星尔克官方微博
店铺方一开始各种宣传让大家去买,完了又以平台异常为理由不发货也不赔偿,这样的行为严重欺骗了消费者,并且不承认此次活动要求消费者自行退款并给一张毫无相干的券做补偿。一时间还有了一定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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