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方强扣¥66不予退还。 我预付了2100元,应付1月16日到1月23日房费1054元,店家应当退款1046元,却只肯退980元。 附图为该段时间房费的公开挂牌价。店家拒绝按照公开挂牌价收取房费。
酒店已经给客人处理,也联系客人,同意给客人退还后几天的房费,24号退还客人的押金。
应当退还的预付款和押金总共应该是¥1148. 因为1月16号,17号和18号的房费为138元,1月19号,20号,21号,22号,23号的房费为128元。
应当退还的预付款和押金总共应该是¥1148. 因为1月16号,17号和18号的房费为138元,1月19号,20号21号22号23号的房费为128元。
已分配商家 速8酒店
为方便店家扣款,我已预付15天的房费2100元和押金102元,现欲结算,前台已”经理回家过年了”为由,拒绝结算并退还预付款和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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