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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7日,我于微信小程序“同程旅行”订购了“澳门新丽华酒店”标准双床房一晚,入住时间为4月12日。 4月9日上午: ① 联系酒店。因行程问题无法到达,希望退订,酒店方让我提供入住人姓名,但发现没有入住信息,无订单,后酒店方又转线至专人负责查询,证实了确实没有收到该订单,若要退订可直接联系三方平台进行处理。 ② 联系三方服务平台-同程。同程告知我可以帮助我跟合作商申请一下,我告知同程,酒店还没有收到我的入住信息,希望他们能协助办理退款。 4月9日下午,同程表示他们去联系了酒店,把我的入住订单确认了,酒店那边说明无法退款。后同程给我两个方案:一是只退一半金额;二是无法入住的话,补偿我100元。 4月9日晚,我再次打电话至“澳门新丽华酒店”,他们表示同程并未联系过他们,且一般三方平台订单是由平台处理退款的,他们并不干涉。 4月9日晚,再次与同程沟通,同程依旧坚持是酒店不同意,无法取消订单,只能选择他们的两个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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