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商家退还除应扣除费用8元外的91元非法所得
已隐藏内容
已分配商家 小电科技
我于4月22日上午10点32分于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1栋教学楼租赁小电充电宝并于当日中午12点20左右归还充电宝于原处,但4月26日上午3点35分给我发消息说未归还充电宝扣除我99元押金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黑猫投诉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3.黑猫投诉处理投诉不收取任何费用,凡以黑猫投诉名义收费的均为冒充、欺骗行为,请及时报警并与黑猫官方反馈。举报邮箱 heimaotousu@vip.sina.com。
4.请大家选择官方渠道解决消费纠纷,不要轻信第三方机构或个人办理退费以免受骗。请不要随意通过QQ或微信等方式添加陌生人,更不要给陌生人汇款,谨防被骗,如遇诈骗请及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