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购五一机票,结果临近假期价格大跳水,不予补偿差价122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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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程旅行官方微博
- 不予退款
- 速处理,依法追究责任,退费,退货退款
- 3037元
- 已回复
根据中国民用航空电子客票暂行管理办法,空运企业直销票处:和销售代理企业应使用合法的电子客票行程单,行程单上客票价格必须与实收金额相符。但现在你们平台已经存在低价高卖的情况, 如你们依旧不处理,那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你们作为经营者提供商品有欺诈行为的,理应当赔偿我的损失,赔偿金额为我购买机票的价款的三倍。 我们作为消费者,购买机票被骗了,花了更多的钱,为什么不能合理维护自己的权益?退一赔三是根据中国民用航空电子客票暂行管理依法诉求赔偿的,我要回我的损失有什么问题吗?平台客服说只能退一赔一,这是平台自己的规定吗?欺诈消费者你们还有理了?大数据杀熟这么理直气壮?
我不接受退一赔一,根据中国民用航空电子客票暂行管理办法,空运企业直销票处和销售代理企业应使用合法的电子客票行程单,行程单上客票价格必须与实收金额相符。但现在你们平台已经存在低价高卖的情况, 如你们依旧不处理,那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你们作为经营者提供商品有欺诈行为的,理应当赔偿我的损失,赔偿金额为我购买机票的价款的三倍。
并且平台应当积极处理,24小时内回电,告诉我处理结果,前面成都飞深圳的航班处理的就非常慢!!客服态度也不是很积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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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压根不会解决问题,专员致电也是叫一个没礼貌的来对接,什么态度什么语气,不知道的以为要打人呢?一直说价格是航司统一定的,航司那边说你们第三方定的高价航司没办法管,我请问你们是在互相推锅吗? 然后又说什么“你购票之后,机票涨价也没有让你多补钱,现在降价了自然也不会补差价。”按你的意思,机票降价我要承担损失,那机票涨价也没见给我收益金啊,前后都是我消费者承担风险,预售的时候航司有压力高价抛售,压力转移消费者,现在又缩水一半,还是消费者承担损失,合着航司挣钱,消费者被割韭菜就是这个意思呗,风险都是消费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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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分配商家 同程旅行官方微博
本人于2024年4月2日订购成都飞深圳的往返机票,合计:3037元。而后临近起飞日期官网机票价格大跳水,同一时间同一航班所有费用价格加起来官网已经跌至1810元,而后联系购票平台以及航空公司官方客服提出退补差价,双方均以“机票价格浮动”为由拒绝我的诉求。 众所周知,越临近航班起飞时间越贵,是符合经济学常识的。我提早买票提早付出金钱的时间价值航司提早得到现金流,当然应该获得更低廉的价格。但是这种节前票价突发断崖式下跌的,摆明了就是航司欺诈消费者,利用大家“早购票价格低”的心理故意抬高价格!并且第三方购票平台的价格已经高于当下官网的价格,属于低价高卖,但平台声称是航司统一的价格,航司则称是平台自己定的价格,双方互相推脱责任! 上诉所有问题均已严重损害到我作为消费者的消费者权益!! 并且根据中国民用航空电子客票暂行管理办法,空运企业直销票处:和销售代理企业应使用合法的电子客票行程单,行程单上客票价格必须与实收金额相符。 如依旧不处理,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有欺诈行为的,应当赔偿消费者损失,赔偿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的三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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