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程旅行霸王条款 欺骗消费者
- 17372899952
- 同程旅行官方微博
- 不予退款,霸王条款,强迫消费,虚假宣传
- 速处理,依法追究责任,退款,退费
- 222元
- 已回复
并未解决问题 只补偿一半价钱 没有维护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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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分配商家 同程旅行官方微博
本人于5.1日16:29在携程订了蓝汐影院酒店(太原长风街北美新天>地店)17:04到达酒店后本人向店主说明想要先看一下房间情况 店主问了预定姓名后带本人看房 看完房后实物和平台照片不符 存在欺骗消费者行为 本人决定取消预订 走了后发现商家吧订单改为已入住并且拒绝退款 本人于昨天 晚上联系携程客服并未作出处理 今天中午联系告知酒店不愿退款 难道消费者没有选择的权利吗 和实物不符不想住了却要被规定时间内才能取消的霸王条款捆绑?没有入住为什么不能退款?严重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携程平台存在严重不公平不合理的行为,希望相关负责部门严肃处理,平台本就是约束酒店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经过几次通话告知我没有办法,无作为,简直是欺负消费者!我要求携程平台退还我全部费用!以上,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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