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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法给予如下处罚: 1、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2、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3、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已分配商家 京东客服
我于京东618活动期间下单购买东鹏马桶一个,购买时间是2018-06-15并付款成功,商品下单购买时是现货而不是预售,而后商家超过72小时未发货遂开始催促发货,然后商家谎称厂家无货(诱导更换型号,但需要加价,我没同意),此后陆续催促均是无货,有的客服承诺发货,但后又告知无货,至今三十多天仍未发货。后经在京东app上查询商品同型号的买家评论,app上明确标有买家购买日期和评论日期,发现在2018-06-15至今有大量成交评论记录(这只是有评论的,京东后台销售数据应该更多),以此证实商家为欺诈消费者,有货不发,通过京东维权,在证实商家无货是欺诈的情况下,京东方面包庇商家,只让取消订单,如果是真的无货为什么商品在这期间仍正常销售并且有销售记录,京东在我提交充分证据下也不核实商家欺诈行为。我希望卖家尽快发货,并赔偿欺诈对我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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