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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分配商家 拼多多客户服务
我于2019年6月11日中午11点在拼多多宇通数码专营店以5399元购买三星s10+手机,当天晚上9点10分拼多多在未经我本人同意情况下,自行为我申请退款成功,我本人未进行任何退款操作,我认为拼多多在恶意砍单,为了拉取新人,用低价诱惑消费者下单,再进行砍单,囤积了现金流。这种行为违反了《电子商务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用户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合同成立”并且严重侵犯了我的个人权益。请拼多多按照电商法将我订单恢复,并将我拍下的商品按时发货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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