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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分配商家 来电共享充电宝
本人于2019年7月13日20:46在龙岗万科广场租借来电科技共享充电宝,由于朋友告知我他手上有充电宝,于是就把充电宝还了回去,充电宝从借出到归还不到一分钟。但一段时间过去后,发现自己的订单还没有结束,于是联系了来电客服,客服问了一系列问题后让我在17号等候消息。 但17日询问客服,被客服告知没有找到设备里的充电宝,要我承担100元的设备丢失费用,但充电宝已经归还是事实,若来电科技如此判定,这将是我信用档案上的一个污点,因此来此申诉,希望可以给到一个公正的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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