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位鲍老师回复了我,算是有一个比较好的解答
主投诉界面发票上留的座机居然是空号,在税务系统里居然留空号?这企业是什么居心?
今日与东航物流公司(021) 3396 5371和(021) 2236 9102两个电话三个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对方坚持认为不开公司发票是他们的制度。凭什么开一个公司发票还要公司开介绍信?难道他们出差去外地住酒店开公司的发票也要公司开介绍信吗?并且到现在为止也没有提供收费依据,且事前不公布。还让我去东航95530投诉,人家95530根本就不受理东航物流公司的投诉
已分配商家 东方航空物流EAL
我公司于7月17日,18日分别通过代理商渠道,在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寄送了两件航空件,从重庆到上海虹桥,每件费用都在400左右。两次在上海虹桥货运站取货时都被收取了5元提货费,事前并未告知,且这项费用不给开单位抬头的发票,要求商家解释原因并退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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