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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如图,请评审团维护法治电商经营环境;
投诉苏宁平台包庇不法商家,违反平台规则以及《电商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以商业秘密为由,拒绝向消费者提供涉案榴莲相应批次的进口相关凭证以及采购贸易合同等。本人保留相应工商举报以及法院起诉的消费者合法权益。 据海关总署官方网站消息,6-20首批允许进口的马来西亚带壳榴莲才空运抵达上海,我于6月11号购买的涉嫌非法走私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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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分配商家 苏宁客服中心
本人6月11日在苏宁易购平台购买了商家售卖的马来西亚进口带壳榴莲,订单编号341********,联系电话XXXXXXX;近日朋友告知今年6月起海关总署才允许进口马来西亚带壳榴莲,此前只允许进口马来西亚榴莲果肉; 并且商家拒绝提供6月11日之前的入境检验检疫证书/海关报关单以及与进口商的采购合同;没有与进口商的采购合同以及采购发票,消费者有理由质疑商家涉嫌虚假宣传以及走私售卖非法进口商品; 依据《食品安全法》以及《消保法》和《苏宁规则》,我要求商家因涉嫌虚假宣传以及走私售卖非法进口商品退还购物款并进行三倍货款赔偿,并要求平台依法依规处罚商家;本人保留相关行政举报和法律诉讼等合法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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