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今为止,交通银行打来的电话都是账单通知(在我已还清最低的情况下)! 对于我投诉提出的问题,根本没有任何回复
一直没有人跟我交流这个问题,我怀疑交通银行跟本就是在敷衍客服
银行工作人员根本不知道这个事情,作为一个国有银行我有点不理解,为什么国家的规定能视为无物呢
银行的工作人员似乎并不知道有这项规定,我只能等专员联系了
已分配商家 交通银行信用卡中心
因为薪水没有发放,信用卡本期还款逾期23天! 催收每天都给打电话,已经说了自己因为薪水原因暂时没发还款,客服态度还是很强硬! 本人从未失联,也从未说自己不还款!以前因为生活费的原因,信用卡有过逾期,可是都及时还上了!额度也早早的从15000元降到了3000元,本来拮据的日子,压力又变大了! 我过最高法,最高检规定银行两次有效催收时间间隔不得少于30天,我问银行客服,她却说不知道,说银行没这项规定! 这是视国家的规定于无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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