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6-8.29两张上海往返北京的机票8.23提出申请退款,东航至今未受理
- 17347822597
- 东方航空
- 不予退款
- 快速处理,退款
- 1160元
- 投诉已完成
距离商家最新回复已经30个自然日,期间用户未做进一步操作,系统已自动变更为“已完成”状态。如对企业处理结果有异议,可重新发起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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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分配商家 东方航空
因为我8.22下午查出肺炎并当日下午直接办理住院,因此被迫取消北京的行程。次日申请退票。一个月过去了,至今未收到东航的退款!我8.22-8.29入院治疗,医药费共花费7200余元,见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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