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商家最新回复已经30个自然日,期间用户未做进一步操作,系统已自动变更为“已完成”状态。如对企业处理结果有异议,可重新发起投诉。
已与投诉人协商一致,问题已解决。
非常抱歉给您带来不便,已将您问题记录并反馈,会尽快联系您处理。望您保持手机畅通
已分配商家 同程艺龙官方微博
10.11在微信自带的同程艺龙上面预订了10月18到10月20号的酒店10月20号的时候因为同行一人因为护照原因无法去,于是联系同程想更改入住人信息(酒店那边需要预订房间时填的姓名去领取房卡)被告知无法修改,然后我又联系酒店,酒店说没有收到关于这笔订单要修改姓名的请求,但是因为我是在第三方平台下的订单只能第三方联系酒店去修改入住人信息。于是我又联系同程被告知还是无法修改,两次的理由都是酒店不同意修改。我又联系同程不能修改的话能不能增加一个入住人进去因为定的是两个人的房间,被告知还是不可以。我觉得不能接受,我只是修改一下入住人信息对于酒店或者平台都是没有任何损失的,但是对于我来说预定的酒店直接无法入住,所以我认为他们存在霸王条款。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黑猫投诉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3.黑猫投诉处理投诉不收取任何费用,凡以黑猫投诉名义收费的均为冒充、欺骗行为,请及时报警并与黑猫官方反馈。举报邮箱 heimaotousu@vip.sina.com。
4.请大家选择官方渠道解决消费纠纷,不要轻信第三方机构或个人办理退费以免受骗。请不要随意通过QQ或微信等方式添加陌生人,更不要给陌生人汇款,谨防被骗,如遇诈骗请及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