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车六天后被告知车辆损坏,要求缴纳400元维修费和200元停运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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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oFun出行
- 霸王条款,乱收费
- 撤销处罚
- 600元
- 投诉已完成
已撤销处罚,等待后续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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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武汉于2019年10月12日从三江航天酒店取车,于金南二路路侧还车。从取车至还车,车辆在行驶过程中没有发生任何刮蹭。在我还车六天后,gofun平台于10月18日19:38分推送告知我车辆损坏,要求我缴纳600元的费用。平台在还车时并无拍照上传车辆信息的选项,还车后近一周的时间内车辆是否出现人为破坏也不得而知,现在平台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认定是我使用期间损坏的车辆,要求gofun平台撤销对我的维修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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