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已联系协商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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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分配商家 苏宁客服中心
11.7日凌晨苏宁易购上架百丽旗舰店内鞋子,我购买并付款成功。第二天却以库存为由拒绝发货,实际造成了虚假宣传和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再联系苏宁易购客服表示24小时之内商家回电解决,但是并未得到商家的任何处理。商家的过错不出声明仅仅用库存不足来解释?平台推诿责任,商家无所作为。查看苏宁易购有协议规定48小时不发货应赔付消费者30%赔偿金上限不超过500元。既然有规定为何不按规定执行,平台不能用规则约束商家设立规章制度意义何在,麻烦尽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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