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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分配商家 唯品会客户服务
11.5日申请退货,平台通过。并且预约快递员上门揽件,分配了相应的快递员,客服在没有跟我沟通没有经过我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寄回方式改为自己寄回。后快递员从11.6日开始一直推脱不上门取件,沟通多次,在11.10才将货物取走。 货物于11.12签收,app显示货物不一致,与客服沟通。客服说仓库只收到一件货物,也只安排了一件货物退款。本人多次与快递员核实,所有货物都打包在一起。 寄回的物流也是品骏快递,快递员上门核实后才寄走。在我跟客服多次在线和电话沟通后,又将订单状态改为退货,并要求填写退回单号。我已经退回了,还要求我填写什么单号? 擅自修改寄回方式侵犯消费者权益,是不是知法犯法?上门取件,寄出,仓库收货物均是唯品会内部闭环流程,为什么要将内部混乱造成的后果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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