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团商户修改服务条款,误导消费,美团客服问题本质认识不足
- 17348112999
- 美团网客服小美
- 美团外卖
- 服务不到位,订单信息误导
- 退款,改善服务,按团购描述优惠执行
- 100元
- 已回复
好吧,看样子还是得上消协。不行我就起诉。这事我就干到底了。黑猫投诉这么久一点反应没有
企业回复什么了,没看到呀。难道是那句收到?
收到,马上反馈处理。
补充一下: 1.美团中的“蜀鄉情火锅烤肉”店和小票中的“三剑合璧天成店”是同一个店。 2.投诉这种名称不一致的情况。 3.补充诉求:改正这种名称不一致的商户信息。
已分配商家 美团网客服小美
本人于2019年10月21日拍到美团商家“蜀鄉情火锅烤肉”店的代金券4张,每张1元,可抵菜金50元。11月17日打开订单详情页看了说明,可叠加4张,故当晚进店消费,合计消费251元(其中菜金201元)。根据页面说明,应可以用4张代金券抵扣200元,付现51元。但商家只允许叠加2张。最终叠加使用2张,抵扣100,付现151元,离店。 联系美团客服后,给出解释是我购买时是只允许叠加2张,后来商户改了成了允许叠加4张。所以我应该按旧条款执行。所以不支持我的主张。我不认同 我的理由如下: 1.我每次上美团看到有优惠值得买的套餐会先拍下,以后再消费,所以我的未消费订单始终都有十几个甚至几十个。这个在我帐户中可以查看到。有的可能几个月后才消费。我不可能记住每个订单当时的约定。 2.商家改条款,应该可以想到对此前拍下订单的连带责任。而且我在美团多年使用下来,此前也时常有商家改条款,都能够按新条款执行。打个比方,时常遇到这样的订单,下单时有效期到10月31日,当临近有效期时商家为了延长时效,将有效期改成了12月31日。那么按照我拍下时的条款,今天11月19日已过期不能消费了,而实际情况是肯定可以正常消费,因为根据的是新的有效期。其他条款亦同。 3.美团客服最终是从他们的后台调出了快照才知道旧条款。而作为消费者,在任何页面都未对我有过任何提示,也无法看到这个旧条款页面。所以我只可能看了现在条款,觉得可以就去消费了。如果这有错,也是美团页面的误导。 如果我的主张未被认可,会产生以下负面作用: 1.每次消费前,我得先找客服,调阅当时的消费条款以确定能不能消费,因为在前台我们自己在任何页面都是看不到的。这会让消费变的非常困难和不透明。 2.商户先发布一个极优惠的条款,一定时间后改成不太优惠的条款,这样很多不明情况的顾客都会因此被诱导消费,而商户则取得不当利益。 我建议美团: 1.商户修改条款必须兼容所有订单。如果不兼容的,商户应另开一个新的团购,这样就不会冲突。 2.美团应在商户修改的条款上列明修改内容,且提供下单时快照的入口。 3.多站在顾客角度想问题,以人为本。 我的诉求: 1.本次消费按新的条款执行,即核销这个订单剩余的2张抵金券,退还多收的100元。 2.认真考虑我上面的建议。否则以后每次消费前,还要回忆当时拍下时的条款,那真的不敢消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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