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退会员费
- 17348684379
- 海豚家
- 客服不处理,虚假宣传,拒不发货,逾期未发货,优惠券问题,刷单
- 退款,赔偿,退回59元小黑卡费用
- 59元
- 投诉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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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分配商家 海豚家
是因为海豚家在软件上放出了大量口罩库存才使我下载软件并购买了小黑卡的,它说小黑卡购买商品是有优惠,但是现在海豚家强制退完了我的所有订单,它原本说2月10前到货的,这件事情里我完全处于被动状态,软件也说没有使用小黑卡的可以退钱,我也联系客服了,但是客服对会员的诉求视而不见,我买小黑卡是为了买口罩有优惠,所以才买的,现在没道理强制退了我的口罩,而不退我的会员费!它侵犯了我的消费者权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而且《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条 规定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 (一)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的; (二)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份量不足的; (三)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 (四)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 (五)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六)不以自己的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商品的; (七)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 (八)作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说明的; (九)利用广播、电视、电影、报刊等大众传播媒介对商品作虚假宣传的; (十)骗取消费者预付款的; (十一)利用邮购销售骗取价款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条件提供商品的; (十二)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十三)以其他虚假或者不正当手段欺诈消费者的行为。而海豚家占了2,5,10。我要求海豚家必须正视我的诉求,退会员费!我遭遇海豚家的欺诈行为,我会保留通过法律武器保障自己身为消费者的权益的办法,我坚决捍卫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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