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米萤商务的钱包伴侣虚假宣传 误导消费者 发短信收取滞纳金费用,强制性消费
- 17348849448
- 上海米萤商务
- 恐吓,虚假信息,伪造文件,强制消费
- 撤销订单!
- 310元
- 已回复
客服电话一直没人接。请你协助解决! 如果晚上之前不解决我就报警
明天如果不解决。我就去报警了。欺负我这个有抑郁症的真的良心过得去是吧
客服热线电话无法接通。请你们商家协助解决
还有最后一条。我个人有抑郁综合症。我因为你们公司这个事情已经心理压力很大了。第四十九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我真的可能会自杀。
消费者权益我有权利让你退款给我。你们公司诱导欺骗强制消费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第二十六条 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第二十八条 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以及提供证券、保险、银行等金融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经营地址、联系方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信息。
我要求你们还我血汗钱!你们这就是在强制消费
联系客服不给处理有什么用。你们这么做真的不怕报应吗?人在做天在看。不是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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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分配商家 上海米萤商务
投诉上海米萤商务的钱包伴侣,我在钱包伴侣APP填写了我的基本资料,他就自动从他们那边扣款310元 要求取消订单 钱包伴侣APP一份征信报告要扣款310块,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我要求钱包伴侣APP撤销扣款,取消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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