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商家最新回复已经30个自然日,期间用户未做进一步操作,系统已自动变更为“已完成”状态。如对企业处理结果有异议,可重新发起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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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分配商家 来电共享充电宝
并且在很早之前客服跟我说叫我先给那100块钱,然后他那边在退还,然后我当时手机号码没有用了,到现在否处理未果
当时我是凌晨借的充电宝当时是在天街麦歌里玩,借后我两个小时左右就已经归还充电宝了,但他显示我为归还,一直到现在,影响我芝麻信用,而且我多次向客服提出这个问题,处理为果,只希望能够抓紧处理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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