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丰拒绝赔偿我四位数货物损失
- 17350180477
- 顺丰官方客服
- 延误,售后服务欠缺,提供虚假信息,商品有损,未履行保价承诺
- 赔偿解释,改善服务,要求物流如实反馈,解释,退费,道歉,赔偿全额损失
- 2105元
- 投诉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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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分配商家 顺丰官方客服
寄件人叫张凡,于6月24号将带有原包装的托寄物奶粉送到顺丰,顺丰快递员胡魁以原包装不好为由,强制性重新打包,将本应该4盒奶粉为一箱邮寄的原包装,换成了一个将16盒奶粉放到一个箱子里打包,并且填充物很少,不足以有效保护,到货后奶粉和填充物已经全部瘪掉。完全无法售卖。并且24日寄出的包裹,被顺丰无故拖延一天多,25日晚上才发出。并且在运输途中出现非常大的时效延误,临省一般隔天送达,而此快递从24日寄出直到28日才送达。运输的中转场更新十分不合理。出现了4.5次。使得本应该完好的奶粉,先是经过快递员的不合理打包,再是快递出现的延误,以及中转场不合理的多次中转的失误。导致奶粉出现破碎。实际商品价值2105元。多次联系顺丰公司想正常解决问题,顺丰一直不配合,没有人员来我家里拍照调查取证验明损失,就派出工号291***两次拨打电话,语气就是施舍的样子跟我所谓的沟通,说给我赔偿490元私了解决,态度很强硬,语气很不屑。所有的调查取证完全没有,并且对此人我再投诉后,再次跟我协商的专员依然是这位。根据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二条和邮政法46条规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无效。顺丰公司将寄送物件造成损失,不论故意与否,都应当被认定为未尽到安全送达的义务,存在重大过失,顺丰应按照本人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要求顺丰赔偿我全部2105元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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