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龙发装饰店大欺客 不允许减项 不按合同执行
- 17350220608
- 成都龙发装饰官方微博
- 不予退款,欺骗消费者,不允许减项
- 退款,赔偿,道歉,作出处罚
- 58600元
- 投诉已完成
已与业主就双方分歧进行沟通,双方达成一致处理意见
已分配商家 成都龙发装饰官方微博
合同约定减项变更费为8%,龙发给的是10%
本人于2017年8月30日与四川龙发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签订装修合同,已按合同要求交付前期款52100元,设计费6500元,现因其设计师离职导致无后续服务自身调整了装修方案,要求龙发装饰按照新设计图进行减少装修服务项目,龙发装饰设计部副总凌涛在无任何合同、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告知我们不能进行减项,另原合同未约定的水电工程也必须交由其施工,我方于2020年7月1日通过市长信箱投诉,经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调解后,龙发装饰设计部副总凌涛在7月3日表示可以减少项目,但是剩余项目不能按我们当时签约的价格来做,需要按照2020年装修价格定价,我们本着和平解决的想法,同意其说法,并等待龙发报价,虽然龙发的报价经过催促暂时还未发给我们,但我们以为事情至此已经告一段落,就在7月6日和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确认投诉已协调一致,该工单也与2020年7月6日结束。第二天,也就是2020年7月7日,龙发装饰设计部副总凌涛通过短信发送最新报价,原文如下“现在减项后报价做出来了。减项后总价为57993。之前已交款58350元。实际产生的工程费用:形象保护2520元 打拆2000元 材料水泥河沙2000,应收违约金:预估减项45000x10%=4500元,17.11月参加的活动:夏普60寸4K电视)3699元。需要你补齐14719 357=15706,然后可以给你施工”。龙发装饰设计部副总凌涛并未给我们工程明细报价,我们也无从得知所谓的按最新价格计算单价到底是多少;短信所说的实际产生的工程费用本来就在需要他们做的项目内,但是算了6520元的实际费用;施工合同约定的减项违约金并非10%而是8%;工程总价减少对应的税金和管理费降低并没有提及;短信所说的电视是预定建材家具后抽奖所得。龙发装饰设计部副总凌涛给我们的回复和当时沟通时完全不一样,并且拖延到上次投诉工单结束才给我们报价,报价内容可以看出完完全全是店大欺客,并没有一丝一毫愿意协商解决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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