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EMS对于邮件部分损毁后处理是否有明确的明文规定?内部执行标准是什么?
- 17350250022
- 中国邮政官微
- 邮件部分损毁处理失当
- 赔偿
- 500元
- 已回复
8日31日,一晃已经是8月的最后一天,事情依然没有解决!期间只接到一通自称是北京邮政客服的来电,了解情况后说会和辽宁方面沟通,但直到现在也没有任何结果回复。顾客不是皮球!!!从1月到8月,反复来回推脱,这样被踢来踢去就是邮EMS解决问题的手段吗?!
本来对于回复中所说的受理投诉并转交专人跟进处理,待核实后会第一时间联系等等是很真诚地抱有希望的,可等到8月,没有任何后续进展,…………
时至今日,也没有接到所谓专人的任何回复……
您好,我们已受理您的投诉并转交专人跟进处理,待核实后会第一时间联系您,请保持电话畅通。后续有问题可关注微信公众号“EMS中国邮政速递物流”,通过在线客服办理查询或致电11183,谢谢!
已分配商家 中国邮政官微
2020年1月17日通过邮政EMS由北京往辽宁邮寄快递,重4公斤多,是过年的零食,主要是干果。结果邮件破损了,辽宁方面快递员通知我家人说需要到快递点查看,纸箱中有两样干果合计2斤散落,因干果外壳有开口,考虑食品安全,不能食用,于是提出这部分需要赔偿,其余部分签收。但被告知:不能部分签收,只能全部签收(放弃主张权益,不能再索赔);不签收,邮件必须返回北京,赔偿由寄件人找寄件局处理。考虑到已是年底且东西已到目的的,家人与当地投递点沟通,我在北京致电11183,明确且诚恳表明请让我家人签收剩余物品,不要邮回来,赔偿可以年后按价赔,联系我也行,直接给我家人也行。 2月26日,整箱物品包括散落的干果又邮回北京!考虑到其它干果是散装的密闭不严,和散落的2斤干果混装在一起着实不卫生,隔这么长时间尤其疫情期间,考虑口感味道,更考虑食品安全实在不能放心食用,于是明确告知投递员,当即又联系11183说明情况,提出东西不要了,赔偿500元。 4月9日,经过我再三,主动,积极的反复沟通,北京昌平寄件点给了我最终回复:由于我没有保价,且责任不在北京,最高赔付6倍邮资加上返还运费,共计112元。如果当初我的诉求可以施行,在年前可以部分签收,既完成了顾客的初衷,也算完成了邮寄协议,我也不要求退邮费,也没提任何额外损失,这样的金额是可以接受的,但现在这样的处理我不能接受。北京邮政说自己没责任这我无法反驳,可我不是侦探,我也无法推判是哪个中转环节的问题!只能求助于中国邮政申诉并尽力继续沟通。 5月15日,辽宁方面收件局来电表示认责,对我的诉求理解,提出可以走特殊赔偿。当日稍后北京邮政一位女性员工来电,表示辽宁已认责,会为我重新处理,请稍等待。 但之后我的申诉没有达成被结案,北京邮政当日来电座机永远无人接听,联系辽宁回复说应由寄件局操作,走流程;联系北京昌平邮政员工回复说让辽宁工作人员直接联系他;再次联系辽宁收件局理赔部回复说让北京联系她……我于是只好致电11183,请邮政系统内部自己确认并自己沟通然后落实。之后11183回复说辽宁方面只是说有特殊赔偿渠道,但并没说我的理赔可以走特殊理赔。我确认我没理解错但还是与辽宁再次确认,这次11183回复说就没有特殊理赔规定…… 事情卡在这里 从1月到7月,我的快递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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