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商家申请完成投诉已经5个自然日,期间用户未做进一步操作,系统已自动变更为“已完成”状态。如对企业处理结果有异议,可重新发起投诉。
申请原因:已与用户沟通并达成一致
解决方案:您好,我们已于 2021年1月23日12:57:06 致电用户与您电话进行沟通并达成一致,希望您为本次服务进行评价,后续如您还需要帮助,欢迎您随时致电950***,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黑猫提示:
以上内容为商家填写并提交,如您对申请或表述有异议,可在5个自然日内进行补充投诉,逾期投诉将自动完成
您好,您的问题我们已经进行反馈,请您这一段时间保持通话畅通,以便我们及时联系您。
已分配商家 华为终端客服
本人于2020年12月23日和25日分别在华为商城预定不同内存版本nova8手机2台并在12月30日成功支付手机尾款,至今为止只收到华为商城一台手机,多次联系客服,客服以限购一台为由不予发货,对于华为以上说法我不予认同,理由有以下几点: 1. 之前预订mate40系列多台均已发货成功。 2.订单在预定定金时并没有提示超过购买数量或在尾款支付之前联系我取消订单,无论定金阶段和尾款阶段商城均未提示商品限购,说明此款商品不存在限购问题,华为商城内每款商品下面都会有限购说明,但真正限购商品会提示最大购买数量,并且订单未按下单顺序发货,超过发货说明期限不发货没有任何通知。3.根据电商法第三十五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服务协议、交易规则以及技术等手段,对平台内经营者在平台内的交易、交易价格以及与其他经营者的交易等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或者向平台内经营者收取不合理费用。 第四十九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等方式约定消费者支付价款后合同不成立;格式条款含有该内容的其条款无效。 请华为商城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黑猫投诉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3.黑猫投诉处理投诉不收取任何费用,凡以黑猫投诉名义收费的均为冒充、欺骗行为,请及时报警并与黑猫官方反馈。举报邮箱 heimaotousu@vip.sina.com。
4.请大家选择官方渠道解决消费纠纷,不要轻信第三方机构或个人办理退费以免受骗。请不要随意通过QQ或微信等方式添加陌生人,更不要给陌生人汇款,谨防被骗,如遇诈骗请及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