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销售欺诈,霸王条款
- 17356193675
- 小鹏汽车
- 小鹏汽车
- 小鹏汽车P5
- 2021款小鹏汽车P5 600P
- 销售欺诈
- 道歉,退款
- 5000元
- 投诉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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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分配商家 小鹏汽车
经小鹏app销售宣传于2021年9月6号付款5000意向金购买小鹏P5。2021年9月15日经小鹏销售人员告知现在签订合同能享有优先提车权,在11月能进行交付,所以于2021年9月17日跟小鹏汽车温州龙湾销售服务中心签订了合同。但在10月底却告知要12月底才能交付,并于11月发现好多没有意向金的都已经交付。小鹏完全没按当时宣传的优先提车权进行交付。我在11月份多次致电小鹏400客服要求给予说法或者退车都不予理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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