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猫超市暗改商品标题出售过半日期商品并无视七天无理由退换规则拒不换货
- 17360146208
- 天猫超市
- 未履行七天无理由退换,商品日期老与标题不符,客服存在诱导行为
- 赔偿,换货
- 182元
- 处理中
已分配商家 天猫超市
6.18日收到购买产品发现食品已经过半保质期,日期较老。但购买前商品的标题没有提示,评论也表示都是新鲜日期为今年五月份。进线跟客服沟通时发现,天猫超市暗改商品标题,标题中含有日期较老提示,但我购买时并没有。于是向客服提出换货申请,结果客户故意混淆七天无理由退换概念,并以专员解决诱导我进行退货处理,我拒绝后让我等待专员电话联系。6.18日晚,收到处理短息并未解决问题。当晚再次联系客服,客服要求继续等待专员电话。6.20再次只收到短信通知,客服在整个过程中都没有进行沟通处理。6.22日猫超客服来电,提出不予换货的要求,态度强硬,并且再次减少理赔金额。要求天猫超市更换新日期产品,并且对这段时间对于侵犯消费者权利的行为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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