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商家申请完成投诉已经5个自然日,期间用户未做进一步操作,系统已自动变更为“已完成”状态。如对企业处理结果有异议,可重新发起投诉。
申请原因:已与用户沟通并达成一致
解决方案:尊敬的客户您好,您反馈的问题已有专员与您联系并沟通解决,希望您能为本次服务进行评价,后续有任何问题都可直接致电客服热线,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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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内容为商家填写并提交,如您对申请或表述有异议,可在5个自然日内进行补充投诉,逾期投诉将自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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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分配商家 京东金融客服
我在京东app优惠券界面被京东金融推广的京东信用卡联名卡送120元支付券吸引,办理了一张信用卡,给了120元支付券,其中分成70和50元两张,支付券详情页面并未限制该券的使用品类,但是我在京东app充值话费却无法使用,并且我记得该70元支付券为15号过期,14号发现该70元支付券已于13号过期,联系京东金融客服被告知无法恢复补发,所有损失用户承担。在本次支付券过期过程中京东金融作为商家主体,有义务及时提醒用户使用账户中的权益避免过期,而京东金融却未作出任何提醒,任由支付券过期,损失让用户承担体现出了明显的不公平,逃避责任,伤了多年的京东plus老用户的心。该支付券平安银行已经给京东相应的推广佣金,属于预付款商品,而预付款商品,商家阐明“过期作废”、“逾期无效”等这样的规定都是无效的。预付性消费券实际上是一种债务契约,即便消费券会过期,消费者作为债权人也有权要求商家履行债务。现投诉要求京东金融应该延期该支付券或者补偿同类等值支付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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