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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分配商家 中国邮政
我于23年5月30日下午3时在广西玉林市北流市花75购买了10斤荔枝,打算寄给贵州的姐姐。水果摊边上就有顺丰寄送的字样,我就让水果摊老板帮寄过去,把收件地址发给老板之后就发现是EMS的快递,我就提出疑问,为什么不是顺丰的,旁边的工作人员就说EMS也一样到的,放心,保证不会坏果,我又问为什么面单上的寄件人不是我而是何智庄,工作人员说放心,在这里寄出去统一都是水果店老板的名字,后支付运费62元。6月1日我到了贵州,我签收的包裹,打开一股发酵的味道扑面而来,荔枝坏了不能吃了。我联系11183进行理赔,辗转几番之后得到的结果是不赔,因为在时限内送达,外包装无破损。我就很郁闷,寄送之前口口声声和我保证果不会坏,现在果坏了又拿时限来说事,我感到很憋屈,我花了钱却得不到任何保障,我需要有人来给我解释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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