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取消征信授信额度开具结清证明并注销账户
洞察喵
发布于 2024年12月07日 05:24
- 17378148247
- 阳光消费_TS
- 征信问题
- 解释,撤销处罚,销户
- 11740元
- 投诉已完成
洞察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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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察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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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察喵
发起投诉
12-07 05:24:22
2024年12月7日凌晨查个人征信,发现有一笔2021年01月20日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为其他个人消费贷款授信,2024年11月,信用额度11,740元(人民币),余额为0,当前无逾期。额度有效期至2025年1月19日的记录,由于从未申请过该单位贷款,并且查询过本人名下的所有银行卡记录都没有与该公司的来往转账,出现该笔授信额度严重影响了我的征信记录,并未找到渠道关闭此账户,要求该公司注销此账户,恢复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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