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喵
补充投诉
12-08 14:4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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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分配商家 猫眼演出
正义喵
发起投诉
12-07 14:14:33
我于11月4号与朋友一起购入杨千嬅25年1月11号的演唱会3张(订单编号:257********)于昨天发现行程冲突了,发起退票申请,发现只能整单退,不能退单张。 我需要退【杨适意】单张演唱会门票,其他人的保持不变。 1.服务提供方主张的特殊性不成立: 根据《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换暂时办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在网络台购买的商品除第二章外,应予以退。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需要法律的支持和保护,而服务提供方的“霸王条款”行为,也是对法律的蔑视。 2.服务提供方主张的时效性不成立:演出是(时间),距现在还有(时间)。且当前购买的产品属于预售商品,目前主办方并未出票,更不用说没有收到任何的纸质票。 3.服务提供方主张演出票品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换的行为: 违反了《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的规定。且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25条。演唱会门票作为网购商品必须要接受七天无理由的退款。 4.服务提供方关于演出协议的主张排除限制消费者权利:违反民法典、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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