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美乐消费参与买一送一活动,赠品券过期2天拒绝补发
勇敢喵
发布于 2026年04月28日 18:41
- 17396554885
- 达美乐比萨
- 霸王条款,客服不处理/处理不当
- 退款,赔偿,改善服务
- 78元
- 投诉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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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敢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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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8 19:13:00
我也不想发生这样的事,我如果知道今天过期,我今天就去门店消费掉,可是无人提醒我。也没有电话客服,短信提醒都没有,可是明明达美乐很会发骚扰短信的。我的诉求就是退钱,给我39,半价的钱。或者给我补发优惠券
已分配商家 达美乐比萨
勇敢喵
补充投诉
04-28 18:49:32
我花78元参与“买一送一”,这张披萨券是付费权益,不是纯粹赠送的福利。相当于我付了两份披萨的钱,只拿到了一份,另一份权益被商家单方面作废了,这不符合公平交易原则。这不是免费的券,是我花钱买的,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商家对优惠券有效期这种关键信息,必须主动、醒目地提醒,不能只藏在小字里事后甩锅。单方面写着“过期不补”,本质是霸王条款,在法律上是无效的 商家拒绝补发既不合情、也不合理、更不合法。店员拿“页面写了有效期”当挡箭牌,是在用格式条款欺负普通消费者
勇敢喵
补充投诉
04-28 18:43:37
这张券是我购买披萨时‘买一送一’的送一,属于付费权益。我仅过期2天,并非长期闲置,且下单时你们没有用醒目方式提醒有效期,事后以小字规则拒绝补发,不符合公平原则。请帮忙向店长或总部申请补发,否则我会向12315反馈。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商家对优惠券有效期、过期作废这种关键条款,必须用醒目方式主动提醒,不能藏在小字里事后甩锅;单方面“过期不补”的条款,本质上排除消费者权利,是无效的。 购买过程中,直至过期。商家全程没有提醒保质期这回事。
勇敢喵
于黑猫投诉平台发起
04-28 18:41:44
本人于2026年4月1日在达美乐门店消费78元购买披萨,参与店内买一送一活动,活动赠送一张披萨优惠券。购买及发放优惠券时,店员未进行有效期提醒,页面有效期文字较小,并未做到醒目告知。今日查看优惠券时,发现该券4月26日已过期,距离到期仅过去两天,我本人并非故意不用,而是完全未注意到期日。 该优惠券属于我付费购买权益的一部分,并非免费福利。商家以优惠券小字标注有效期为由拒绝补发,不符合公平交易原则,也未履行商家主动告知义务。我仅要求商家补发同等价值优惠券一张,维护正常消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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