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十方融海科技有限公司文青写作社(前兰心书院)虚假宣传、不履行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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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投诉方:深圳市十方融海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冠 成立日期:2015年一12一15 注册资本:160,4348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MA59B4CJ7N 投诉事实: 我们是深圳十方融海科技有限公司旗下文青写作社(前兰心书院,下文均称为“文青写作社”)网招第14期至18期“零基础写作变现”其中66名学员,现集体对文青写作社进行投诉。 投诉理由: 文青写作社合伙人史少聪,以曾经是央视新闻主持人的身份,在各个网站大肆宣传,利诱广大文学爱好者,说目前国内市面上95%投稿录用率都出自文青写作社,如果不经她们培训,你文章写得再好,自己投稿都很难通过。只要参加她们70天的培训课后,就能100%轻松赚钱,实现财富自由。可是,我们从报名至今大半年过去了,80%的同学连投稿的机会都没有,文青社并没有兑现他们当初的承诺。 我们每人缴费3899元报名后,文青写作社没给我们任何收据。在我们70天学习过程中,说好的直播课变成了录播。同学们提交给老师的稿件,点评语几乎都一样。有同学觉得很难在文青写作社靠写作赚到钱,提出质疑后,都被班主任移出了学习群。因此,我们认为文青写作社虚假承诺。 我们66名同学强烈要求文青写作社,全额退还大家学费3899元/人,并向同学们做出道歉。另外,我们将保留追究,文青写作社已经违反了消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赔偿的金额为商品价款或者服务费用的三倍,既3899x3=1.1679万元,不足五百的为五百元进行赔偿》 最后希望相关部门严肃彻查文青写作社这种弄虚作假的行为,依法给以制裁。 本次群体投诉的所有同学将保留追究合同违约责任的权利 谢谢! 投诉人:明月,梦的衣裳 、云淡风轻、云舒云卷、雕琢时光、疯子爱文字、淡百合、M、老兀、若水夕、守护、剑胆琴心、近水楼台、张老师、梅花、金溪、归荷、青柠、小陈、果儿、碧玉、无心插柳、玉妹水果、海诉、浮萍、岁月如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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