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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回款之名 互金平台的二次诈骗陷阱

媒体滚动2021.10.27 09:53

原标题:以回款之名 互金平台的二次诈骗陷阱

来源:北京商报

监管多重整治之下,互联网金融风险得到有效控制。而问题平台在风险逐渐暴露、无力兑付后,频频出现跑路、失联等情况,只剩心急的投资人时时追问何时能够回款,这让诈骗分子找到了新的“狩猎对象”。10月26日,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打着互联网金融平台回款旗号的诈骗行为仍在蔓延,通过短信、邮件等方式吸引用户后,诱导用户出资。

平台兑付先付款

“尊敬的爱房筹用户,感谢您长期对我司的支持。现我司在银保监会的监督下进行了部分出借用户的回款,收到通知的用户还请速来腾讯官方群:8013××××内进行方案选择。目前资金有限,还未进行兑付的用户请勿灰心。”10月26日,用户林杰(化名)向北京商报记者展示了一封来自深圳前海房筹互联网金融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房筹”)的邮件。

不过,林杰肯定地告诉北京商报记者,其本人从未使用过爱房筹平台,也并未在其他互联网金融平台进行投资操作,对于邮件中提到的情况并不了解。

顺着林杰提供的信息,北京商报记者使用虚假身份信息进入了一个名为“爱房筹官方签署清退兑付群”的QQ群,群主名为“中国银保监会”。在北京商报记者进入群聊后,群内还陆续有新增用户入群,并表示是通过邮箱、电话等方式收到回款通知,按照要求进入群组。

同时,群内管理员还一直以“回款名额有限”“可用资金少”等话术,提示用户抓紧时间联系客服选取回款方案。群公告中则以“经银保监会调查,目前公司剩余资金转移至第三方交易所,在银保监会指导下开展风险化解方案制定工作,银保监会指定对接第三方交易所中币进行债券转移”等字样提示用户。

群内用户对于回款的真实性议论纷纷之时,一名“客服”私聊北京商报记者要求提供身份证、手机号、本息金额等情况,并称在“银保监会”监督下、严格通过第三方平台进行回款操作。尽管提供的是虚假信息,但该“客服”还是为北京商报记者“本人”准备了一份兑付金额超过5万元的申请证明。

据“客服”介绍,按照“银保监会”要求,爱房筹平台资金用户在一个名为中币国际交易所的平台进行兑付。用户通过自行垫付一定回款基数至中币国际交易所方可启动本息兑付方案,周期结束后,垫付金额和应付本息一并退回。

根据“客服”给出的4个兑付方案,用户可以自行选择注入总资产的60%、45%、30%、20%至中币国际交易所作为回款基数,根据所付款项,回款可在当日、3天、7天、10天内到达用户在中币国际交易所的账户,用户可自行提现。

以北京商报记者5万元应还金额为例,若选择在中币国际交易所注资60%,即3万元,当日便可以收到5万元回款和3万元注资;若选择注册20%,即1万元,将在10日内陆续回款。

“到了兑付这一环节,骗局基本就已经完整浮出水面了。”零壹研究院院长于百程分析指出,兑付前需要先支付一定费用,显然不符合常规兑付流程。公开信息显示,爱房筹在2016年就已经出现兑付问题了,而且即使回款也并不由银保监会监督。骗子利用了P2P投资者金融知识欠缺且急于拿回投资资金的紧迫心理,从而实施诈骗行为。

一个群内多个“托”

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前海房筹是P2P平台爱房筹的主体运营公司,主营房地产众筹项目。2016年6月,爱房筹出现兑付危机,2017年7月,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宏楷便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逮捕。当前,前海房筹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行列。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3月发布的刑事判决书显示,爱房筹平台以众筹形式向社会不特定人群募集投资款,通过房产的增值及租赁实现获利,并承诺年化收益10%-18%吸引客户投资。截至2018年10月,共有213名被害人报案,涉案数额4525.78万元,造成损失4375.5万元。陈宏楷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退赔违法所得。

10月25日,就前述兑付方案真实性,北京商报记者多次联系前海房筹方面了解具体情况,但未获得对方回复。而扮演第三方平台角色的中币国际交易所,北京商报记者未在正规应用商城内找到下载渠道,其运营方也无处查证,只能通过“客服”提供的链接进行操作。

而在“爱房筹官方签署清退兑付群”中,也有用户留言提示谨慎行事,小心被二次收割。还有部分用户声称已经拿到了前期回款,正在等待最后一期。但当被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时,该用户仅提供了一张银行卡到账截图,其身份真实性仍有待考证。

更有趣的是,为了防止用户上当受骗,北京商报记者向群内一名发言较为积极、看似为真实用户的人员发送私信进行提醒,强调平台真实兑付不会要求用户再次付款。随后,北京商报记者立即被“踢”出群聊,所谓与“银保监会”工作人员对接的小群也被迅速解散。

对此,易观高级分析师苏筱芮表示,在电信诈骗的骗局中,为吸引真实用户,骗子往往会分饰多个角色,增强骗局的可信性,使用户放松警惕,只为诈骗一人。

在苏筱芮看来,围绕网贷平台回款产生的骗局,对目标用户的定位具备一定的精准性,一方面体现出骗子利用投资人回款心切而设定专门话术,将监管机构名称、银行账户等信息自然融入。另一方面也是由于部分网贷平台在清退阶段,或是早已失联,回款处于无序状态,使得不法分子趁虚而入。

二次收割

北京商报记者进一步调查发现,除了“爱房筹”外,此类打着互联网金融平台回款旗号的诈骗行为并不少见。通过收集到的用户信息,以邮件、短信等形式广撒网,以“优先回款权”“提前回款”“内策回款”等话术,行电信诈骗之实,对渴望回款的投资人进行二次收割。

针对这一情况,已有地区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组发布了风险提示。9月8日,南宁市金融办就网贷平台回款不实信息发布风险提示,指出广西钱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而一些机构或个人以提供该公司回款为名,引诱出借人“加群”,利用出借人急切回款的心理实施诈骗,已将有关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处置。

南宁市金融办提醒,清退集资资金需司法机关依法统一清退,出借人务必提高警惕,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切勿轻信能“提前回款”的承诺,更不要向群里任何个人和单位汇款,谨防上当受骗,如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线索,可主动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处理。

苏筱芮同样指出,用户在收到相关提示信息后,要首先关注此类信息的发布者身份,是否具有其为官方人员相关的有效证明;其次认准官方网站、公众号等公开渠道的公告信息,骗子常常通过微信、QQ群等社交软件来隐藏行踪。

“在日常生活中,还要注意保护好个人信息,包括个人身份信息、投资记录、银行卡账户等敏感信息,在不确定的状态下不轻易填写或透露。”苏筱芮补充道。

北京商报记者 岳品瑜 廖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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