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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乱象屡禁不止 汽车金融处罚多

中国经营网2021.12.11 10:15

  原标题:行业乱象屡禁不止 汽车金融处罚多 来源:中国经营网

  本报记者 刘颖 张荣旺 北京报道

  近日,银保监会披露了对大众汽车金融的处罚决定。

  据银保监会官网披露,因零售贷款放款比例不符合规定、附加产品贷款管理、贷款审查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不按照规定提供报表等问题,大众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被北京银保监局罚款180万元。

  对于被处罚的原因大众汽车金融对《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有关处罚的相关细节均已在银保监会官网披露,公司遵从处罚规定,暂不接受媒体采访。

  在走访过程中,记者注意到,除大众金融外,多家汽车金融公司仍存在零售贷款放款比例不符合规定的情况,甚至其贷款比例低于10%。

  超低首付仍存在

  在业内看来,因零售贷款放款比例不符合规定被处罚,应该是首付比例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汽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自用传统动力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80%,商用传统动力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70%;自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85%,商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75%;二手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70%。

  车咖院创始人兼CEO黄成伟指出,首付比例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明面上的首付比例低于国家标准;另一种是高开发票的情况,比如车价是10万元,需要交2万元首付,但是他们会让4S店给客户开12万元的发票,然后按照12万元的80%来放贷,客户只需交月4000余元的首付就可以将车开走了,变相提高了贷款的发放比例。

  对于受处罚的具体原因,大众汽车金融并未正面回应,仅表示称公司遵从处罚规定。

  记者在走访中发现,大众汽车金融已经对4S店放款比例不符合规定的情况作出改进。一家一汽大众4S店员工告诉记者,目前从大众汽车金融贷款严格遵守燃油车首付不低于20%,新能源车贷款比例不低于15%的规定。据其介绍,目前要想享受免息服务,首付比例要达到50%。

  虽然在受处罚后大众汽车金融已作出整改,但是行业内的此类情况仍然存在。

  记者在走访中发现,一家以新能源车为主的汽车金融公司,其最低首付比例仅为约10%。根据其销售人员提供的贷款计算清单,如果客户不需要免息服务,购买一辆总价约9万元的车,首付金额仅为9800元,客户的利率为3.94%。

  在黄成伟看来,无论是首付比例过低或者乱收金融服务费,均对汽车金融市场产生不良影响。

  为什么监管机构要对汽车金融公司的贷款比例设定严格的标准?

  黄成伟指出,汽车金融公司和银行经营的是贷款业务,汽车只是作为增信的抵押物而已,抵押权不等于所有权。如果客户出现逾期,按照法律规定,任何企业和个人没有资格收回客户车辆,尤其在最近两年扫黑除恶的大社会背景下,汽车贷款业务只能对贷款人进行催收,不能私自收回车辆进行处置。一旦汽车金融公司和银行盲目地变相降低首付比例,在疫情影响客户收入的情况下,很可能造成大面积的系统性金融风险。

  另一方面,国家也是希望将汽车贷款和融资租赁做好区分,让两项业务各司其职。汽车贷款和融资租赁回租业务有许多相似之处,也正是这样过去几年中,汽车贷款和融资租赁市场相互抢占客户,造成恶性竞争,违背了国家设立汽车金融和融资租赁两张不同牌照的初心。

  事实上,贷款业务和融资租赁的特点不同。汽车贷款业务适合信用较好、经济实力较好、首付比较高、收费比较低、产品标准化的客户。而融资租赁适合信用一般、经济实力一般、首付比例低、产品灵活化的客户。

  因此,黄成伟指出,从近两年的监管趋势来看,如今监管趋严是促进让汽车金融和融资租赁回归本源,融资租赁回租类的信贷业务未来不被鼓励,政策导向是鼓励融资租赁公司发展汽车直租业务。贷款业务盲目降低首付比例,就是在突破界限,抢占不属于自己的客户群体和市场份额。这种行为,短时间内可能会提升业务量,但是到中后期会面临着严重的贷后管理问题,甚至是严重的金融系统性风险,所以未来会受到更加严格的监管。

  屡禁不止的行业潜规则

  除了贷款比例不符合国家规定外,一些屡禁不止的行业潜规则也依然肆无忌惮地进行着。

  根据上述销售人员的介绍,除了首付约1.1万元外,客户还需交付金融服务费3000元、上牌费2000元以及约5000元的保险费用,客户实际首次支付的费用超过2万元。记者在另一家4S店发现其所属品牌的汽车金融公司也存在收取金融服务费的问题。该品牌销售人员告诉记者,其办理贷款的相关费用为2000元。

  在采访中,一位销售人员告诉记者:“商家为客户做贷款服务理应收取相关的服务费用。”

  值得注意的是,11月25日,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规范银行服务市场调节价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征求意见稿,拟规范银行服务市场调节价管理,以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改善人民群众金融消费体验。该《意见》不仅仅针对银行,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以及货币经纪公司同样适用。该《意见》将对于助贷行业造成重大影响,其中主要的内容包含:禁止外包服务提供商向客户收取服务费用;禁止合作机构以银行名义向客户收取任何费用。

  某上市车企曾在回复深交所问询时称,其旗下的金融公司不存在向客户及合作经销商收取金融服务费的情况,且不存在通过合作经销商向贷款客户收取任何费用的情况。

  在业内看来,禁止经销商以汽车金融公司的名义乱收服务费也是为了规范市场行为,限制经销商的不合理收费,变相增加贷款的相关费用,切实降低贷款利率。

  不过,为何这种情况屡禁不止?

  汽车金融从业人士穆海龙认为,经销商收取的金融服务费由来已久。以前汽车金融公司开展业务经销商需要承担担保责任,由此,经销商也向客户收取一些服务费。随着监管的严格,经销商不具备为金融公司担保的资格,那么金融服务费也没存在的必要。至于经销商收不收费,汽车金融公司较难监管。哪怕规范了金融服务收费类目,又会出现另一个明目的收费,如咨询费。这还需要让市场竞争充分化解决,未来金融公司更应思考如何拉长金融服务的产业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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