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批次不合格药品被通报!涉及“葫芦娃药业”“顺势药业”等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11月15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通告
12家企业生产的
19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

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1 经辽宁省药品检验检测院检验:
标示为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维U颠茄铝胶囊Ⅱ,含量测定项目不符合规定。
2 经辽宁省药品检验检测院检验:
标示为洛阳顺势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8批次接骨七厘丸,重金属及有害元素项目不符合规定。
3 经深圳市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
7批次金银花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包括含量测定、性状、重金属及有害元素。
标示生产企业为:
江苏至善堂药业有限公司
和治佳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民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武汉仲诚富坤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北海能信中药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沱江源药业有限公司
云南东融滇西中药材物流经营有限公司中药饮片分公司
4 经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
3批次桃仁(桃仁)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包括性状、羰基值、含量测定和水分。
标示生产企业为:
安庆华氏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湖北大顶山制药有限公司
湖南春可回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对上述不符合规定药品
24小时有效投诉23655
累计有效投诉329766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