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黑猫投诉-新浪旗下消费者服务平台

年底消费要赶“末班车”吗?

今晚报2022.12.24 09:36

每到年底,各种节庆活动叠加,消费市场都会迎来旺季。为了拓展市场、提升业绩,商家也会借机推出一系列打折促销活动。在众多促销方法中,记者发现,不少商家推出了“年前最后的优惠”,并以“元旦后就涨价,过期不候”为噱头制造涨价氛围,引导消费者提前下单或者预交定金。至于货品能否正常交付、年后是否保持服务水准,则无从约定。

例如,某房地产项目最近推出的售楼公告称“买房最后的窗口期仅剩10天”。该文案表示,项目已完成全年的回款任务,元旦起各户型销售价格上调5万元,因此,客户应尽快下单,赶上优惠价。还有一家新能源汽车销售公司称,由于原料涨价,元旦后各车型将涨价6000元至12000元不等,因此,消费者本月交纳定金可以“保价”。

商家的促销活动,给消费者营造了一种抢搭“末班车”的感觉,一旦错过便再无机会,提前上车才能锁定优惠。实际上,综合过去多年的消费者体验和相关投诉案例,我们发现,一些商家以“末班车优惠”吸引消费者缴纳定金,但商品在新年到来之后却迟迟无法交付,还有一些商家节后服务缩水,引发消费者不满。当前,面对商家“年前最后的优惠”之类的促销活动,消费者需保持理性,以商家的长期市场表现为依据,再来决定是否下单。对那些明显偏离市场价格的优惠措施,消费者应提高足够的警惕。

“优惠末班车”变“大陷阱”

12月初,南开区消费者吴女士接到了社区附近一家健身房的推销电话,电话中称,健身房为了回馈消费者,推出年底前最大力度的促销活动,三年期的健身卡仅需999元。

吴女士曾经去过该健身房游泳、跳操,她了解到,该健身房的三年期健身卡价格以前是2800元,现在降到了1000元以下,优惠力度确实空前。面对这样的优惠力度,吴女士动心了,提前下班赶到健身房办理了三年期的健身卡。

办完健身卡后,吴女士盘算着等到来年春暖花开之时,带着家人多来健身房锻炼。一张不到1000元的健身卡,就能实现就近健身的愿望,确实让吴女士感觉很称心。

然而,12月10日左右,吴女士突然得到消息,她办卡的健身房在深夜“搬家”了,很多健身器材已装车,有卷款跑路的迹象。得到消息的办卡客户赶紧集中到了该健身房,拦住了搬家的车辆,并要求健身房出来给个说法。这些客户中,有很多客户都是前两天刚刚办了优惠健身卡的,一次没消费,结果却等到了健身房要“搬家”的消息。

健身房经营人员称,由于租赁的场所12月底到期,租金和产权方没谈拢,因此被逼无奈启动搬迁计划。健身房准备先把一部分项目搬到一公里之外,与另一家健身房合并经营。然而,听到这样的解释,大部分办卡客户表示难以接受。一位办卡客户称,就是因为这家健身房在社区附近,交通方便,步行5分钟左右就能来此健身才办的卡;要是健身房搬远了,会员来去不方便,就没必要在此办健身卡了。还有消费者称,他们要搬到的地方,此前已连续更换了3家健身房,均是不到半年就卷款跑路了。很明显,这家健身房此次搬家只是计划中的一部分,接下去,大概率还是要“跑路”的。

情绪激动的消费者半夜拨打了报警电话,而且自发组成了微信维权群。在维权群里,有消费者年初办了三年卡,到现在仅使用不到一年,如果健身房一走了之,他将损失2000元左右。还有消费者去年办了300次的游泳卡,由于疫情防控原因,健身房的游泳馆开开停停,他到现在才用了不到10次,折合下来他将损失1500元以上。

在所有的维权客户中,本月初受到“末班车优惠”诱导而办卡的消费者感觉最冤屈,他们愤而要求退款。他们本来想着赶上优惠,却不曾想遇到了“大陷阱”。一位消费者找当初推销办卡的营销员协商解决,而这时才发现这位营销员已经将他拉黑了,她再也联系不上对方了。

月初刚办卡,月中就听到健身房“跑路”的消息,这样的糟心事并非只有一起。在南开区复康路附近的另一家健身场所,记者了解到,越来越多的消费者不再办卡了,无论价格再优惠,他们也不动心。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健身房卷款“跑路”的频率太高了,他们对此已有警觉。一位消费者说:“我于2019年在一处健身房办了2000多元的健身卡,办完不到一年,健身房竟然换了3个老板,都是接手后疯狂拉人办卡,到手三个月就转让,到最后,接手的老板干脆以疫情为由再也不开了。现在,健身卡里还有1000多元追不回来。”

与吴女士有同样遭遇的消费者宋先生,12月3日在社区附近的一家蛋糕店办了300元充值卡。当时,店方称年前最后优惠,充值200元可以当300元消费,相当于所有商品67折促销;而且这项充值措施是“限时优惠”,12月10日以后店家将停止优惠福利。

在优惠促销的吸引下,宋先生办理了充值卡。然而,12月14日,当他再到蛋糕店时发现店家已张贴“转让”公告。他找到店方,要求对方给个说法:“我刚办卡,你们就不干了,我卡里的钱怎么办?”店方称:“你可以在今天消费完。”宋先生很无奈,只得当日购买店里剩下的糕点,而这些糕点大部分都是滞销品,口感较差,但宋先生也只能无奈地打包买走。

在家吃着不太新鲜的糕点之后,宋先生有些后悔:“真不该办理优惠的充值卡!这些商家太不讲信用了。”

商家制造焦虑改变承诺

今年11月中旬,某房地产项目推出了“年底前最大的优惠”活动,每套在售房源降价20万元。该项目的购房者魏先生却对此非常郁闷,他甚至跑到售楼处讨要说法。去年12月,魏先生被中介拉到售楼处,售楼员推销房产时说:“2022年元旦前,开发商为了回笼资金,以价换量,推出年底前最优惠活动,97平方米的户型限时优惠8万元,成交价170万元。元旦后就恢复原价178万元。”

当时,魏先生在多个楼盘项目的售楼处考察,这个项目的开发商属于头部公司,在业内也有一定的知名度,不太可能出现烂尾问题。于是,他动了心,很快凑齐了首付,办理了房贷,就等着开发商2023年9月左右交房了。

过了2022年元旦,魏先生了解到,虽然开发商恢复了97平方米户型的价格,但是销售状况非常不理想。不到两个月,该户型又下调到170万元。而到了金九银十的旺季,该项目成交额依然不理想;再加上整个楼市颓势不减,预期转弱。开发商开始在价格方面“失守”,已在各销售渠道放开优惠。不少新入场的购房者已经能以低于170万元的价格买到97平方米的户型。

听到这个消息,魏先生很是不快。当时他购房的时候,售楼人员称“170万元是最优惠的价格,过了2022年元旦就再也没有这个价格了”。可回过头看,售楼员当初的承诺根本不可信。

到了11月中旬,97平方米的在售户型突然调价到了150万元,这让魏先生更是难以接受。“我2021年以年底最优惠的价格170万元买的房,现在一年后,你们把价格下调到了150万元,而且这些房子都是2023年下半年交房。这等于我白白多掏了20万元,而买的却是同样的房子。我无法接受,要求售楼处赔款20万元。”魏先生气愤地表示。

然而,售楼处称,当初在售楼处工作的销售员已全部被解聘,对于他们的销售承诺,开发商概不承认。而且公司已更换了领导,因此现在的优惠与之前没有任何关系。对于这样的说辞,魏先生深感受伤,多花20万元买了一套同样的房子,这样的事情放在任何人身上都是糟心事。

“后悔当初听信了他们的忽悠。没想到他们当初所说的年底最大优惠就是为了制造焦虑,烘托涨价氛围,诱导我提前下单的。”魏先生这样反思。

近期,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除了卖房的商家以“年前最大的优惠”来推销外,一些新能源汽车的销售商也在以“最后的优惠”的噱头招揽客户。某头部品牌新能源汽车销售人员从12月初开始通过社交媒体等渠道发布消息称,国家补贴将会于12月31日结束,明年购买续航里程400公里以上车型需要多支付12600元,因此建议消费者提前下单。除了渲染“补贴退出”外,商家还以原材料涨价为由,称元旦后各车型均提价6000元至12000元不等,以此来制造焦虑,激发消费者支付定金。

一位在去年支付了定金的消费者介绍说,当时,商家也是在年底推出限时优惠,吸引他到店看车。因为他看上的车型当时没有现车,而让他有些犹豫。为了刺激他购车,商家称提前支付定金可以为其锁定优惠。为此,他支付了2万元定金。然而,过了元旦,市场上的同类型新能源车竞争激烈,商家给他承诺的优惠,在竞品那里已不算是优惠了。而到了5月份,他才提到车。他说,4个多月没有提到车,额外支付的交通费,已和当初的优惠抹平了,这事在事后怎么看都有些不值当的。

消费者需保持理性

每到年末,商家都在变着花样儿地刺激消费者下单。例如,近期某开发商宣称,近期房贷利率处在历史低位,元旦后各大商业银行会提高房贷利率,买房者可能会因此而背负更高的利息,因此,购房者最好在年内办理房贷购房。以原材料涨价、市场供需紧张、优惠产品停售等理由烘托涨价氛围、制造焦虑情绪的方式,早已不新鲜了。

然而,市场的真实供需状况和价格走势,并不为商家所左右。一些承诺过限时优惠、节后提价的商家,在元旦后面对竞争,继续降价促销,这对前期付费下单的消费者则是一种不公平。商家面对市场的竞争,前期的承诺无法兑现,有时候也是迫不得已。而一些商家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揽客,节后变着花样儿服务缩水、甚至卷款跑路的行为,则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应该被严肃查处。

有消费者指出,现在,年底办卡或缴纳定金已变成风险事件,是消费者在与商家对赌。面对年底促销,消费者需保持足够的理性,以商家的长期市场表现为依据,再来决定是否下单。对那些明显偏离市场价格的优惠措施,消费者应提高警惕。尤其是期限较长的预付费、预交定金类产品,尽量不要在年底办理。

《文明诚信投诉公约》

我要投诉

24小时有效投诉23165

累计有效投诉32957723

黑猫投诉
官方邮箱:heimaotousu@vip.sina.com

合作机构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召回技术中心
全国消费品缺陷线索检测协作网
APP风险检测
新浪人民调解委员会
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
金盾
新京报智库

合作媒体

新华社 人民网 央视新闻 央视财经 工人日报 法治日报 中国消费者报 消费日报 证券日报 中国交通广播
央广网经济之声天天315 财经网 中国商网 华夏时报 经济观察报 中国经营报 中国网财经 中国科技投资 中国食品报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报告 新京报 北青网 千龙网 新闻晨报 新快网 鲁网 山东商报 泰山财经 钱江晚报
燕赵都市报 潇湘晨报 金陵晚报 安徽商报 陕西日报 今日女报 消费者报道

合作律所

  • 北京浩云律师事务所
  •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
  • 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
  • 北京道可特律师事务所
  • 岳成律师事务所
  • 广东保典律师事务所
  • 泽普律师事务所
  • 北京亿中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