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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驰EQC电机三年三换,退车先要赔4S店18万!?

中国交通广播2023.11.20 16:42

近两年,作为奔驰推出的全新纯电动车型,奔驰EQ系列问题频发,其中 EQC作为奔驰旗下首款纯电动车型,于2019年11月正式上市。上市不到两年,多位车主反映车辆出现电机烧毁、漏液等问题。22年1月,68位EQC车主更是在某平台发布联合声明,要求奔驰承认其EQC电机存在设计缺陷,半个月的“冷处理”并未让车主们的怒火平息,事情闹大后,奔驰终于不再沉默,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本次事件中,王女士的新车也在召回之列。

事件回溯

2020年9月,王女士在北京之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购买了奔驰EQC350。

2021年9月7日,提车大约一年,车辆电瓶报警,4s店将车辆带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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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6日,车辆电瓶再次报警,4s店带走检查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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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6日,电机出现故障,4S店提出是技术不成熟导致,处理近4个月,对前电机进行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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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14日,车辆一直提示需要添加清洗液,添加之后仍未解决。送到4s店更换清洗液,依旧没有解决,4s店提出车辆存在漏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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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晚间外出,车辆显示“强制关闭”,并突然停止行驶,启动后仍多次出现熄火状况,拖至4s店检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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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0日,4s店答复说漏液到电池里,导致车子无法行驶,进行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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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至8月期间,车辆提示电机问题,并多次出现刹车失灵、踏板变硬情况。王女士提出退车,4s店表示需要按行驶里程数折损扣18万。王女士未同意,4s店补偿6万元代金券,可以用于购买保险、保养、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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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9日,4s店检查反馈说由于车衣把车身某装置挡住导致刹车问题,维修完后王女士发现,车辆障碍物检测装置不如以前灵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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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5日,4s店提出这批车辆需要召回检修,对车辆后电机进行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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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日,车辆冷却液报警,4s店更换车辆水壶盖,并未告知报警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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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3日,车辆电机故障报警,4s店将车辆带走,给王女士代步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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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8日,王女士前往4s店,王女士提出退、换车辆,或进行现金补偿。4s店方提出,车辆已经过了三包法3年退车期限,无法退车。

11月6日,王女士联系12315反馈问题。

11月15日,车辆依旧在4s店放置,王女士致电厂家400询问事情处理进展。截至节目播出前,4s店方提出需要对前电机进行第二次更换,厂家方仍未给出解决方案。

三个月以来,王女士和4s店方就退换车及退车补偿问题始终没有达成一致,于是向中国交通广播《央广车友会》寻求帮助,在11月16日的节目中我们连线到了车主王女士、汽修专家章霆章工以及专业维权律师上海秦兵(北京)律师事务所主管律师刘馨远刘律师。

新三包法出台,退换车标准怎么算?

据悉,王女士于2020年10月21日注册车辆提车,2023年9月23日出现问题后,一直放置在4s店内。

章工:首先三包法的期限和质保期是两件事。汽车三包有效期不能低于2年或5万公里,包修期不得低于3年或者行驶里程6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单个零件(驱动电机)累计进行2次修理,还是没能排除该故障或者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可以对车辆进行退换,车主需要向商家支付相应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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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关于补偿费的计算方式是这样:补偿费=车价款(元)×行驶里程(公里)/1000(公里)×n,其中补偿系数n不得高于0.5%,在此之前是按照0.8%进行计算。除此之外,因质量问题累计修理时间超过30日,也是可以对车辆进行退换的。
王女士此次车辆的维修时间已经超过30天,并且购车3年内车辆就漏液问题、电机问题进行过多次维修,故障始终没有解除,甚至出现过行驶过程中车辆骤停的情况。
之后节目中我们也与刘律师沟通了王女士退换车的问题,刘律师表示,车辆虽然超出三包法的时间期限,但符合三包法退换车的其他标准,车主仍然可以提出退换要求。4s店以超过三包期限为由拒绝王女士的退换车诉求,(且王女士最后一次将车放在4S店还在质保期)忽略驱动电机更换两次及以上、维修天数累计超30天等问题,对待车辆缺陷以及客户合理诉求的冷漠态度,实在令消费者失望。

处理多次,车辆问题为何始终无法解决?

购车后三年内,王女士的车辆前后电机都进行过一次更换,问题始终没有解决,车辆依旧提示电机故障。

章工:汽车驱动模块是一种模块化生产的总成,包括电机、散热系统、电脑等模块。今年车辆的召回,主要是三方面内容的操作。首先是电机的密封问题导致冷却液漏液,需要对电机进行更换。其次是更换冷却系统的盖子。最后是重新加冷却液,改变冷却液的浓度。维修之后依旧报警,可能是人工操作的时候存在线路上的问题,比如插头没有插实,后续车主行驶过程中出现仪表灯亮起,并不是代表没有修好。

即便如此,作为非专业人员的车主,看到警示灯频繁亮起,心里也不免担心,而且王女士的车辆还频繁出现刹车失灵的问题。奔驰EQC的价格比燃油车高出许多,车辆问题却如此频发,产品质量实在堪忧。

车辆问题频发,律师解读维权问题

主持人:王女士在2022年车辆出现问题的时候就提出要退换车,协商后4s店的解决方案是,给王女士一个6万元的代金券,并签署了相关的协议,其实就是一个保密协议,之前的维权案例中也看到过很多次,希望给予消费者一定的补偿后,消费者不再追究车辆问题,但是其中的很多条款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刘律师:我们也看到了,这个协议上面主要是两个大的部分。首先是6万代金券主要是维修补偿,并不是最终的处理。其次里面大部分的条款对消费者来说都是不利的,包括拿到钱款后不能向政府机关投诉、不能向法院起诉等,全部是否定后续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都无效。
主持人:其实都是保护经销商利益的,消费者的利益一点都不管,这种单方面的协议是无效的,对吧?
刘律师:是的,而且这个协议恰恰表明奔驰的经销商心虚,并且存在严重的违法。
主持人:现在王女士要求按照三包法退车,从法律层面来讲是保护王女士的对吧?
刘律师:是的。不论是之前的老三包法,还是现在的新三包法,王女士车辆的前电机目前面临第二次更换,并且行驶过程中出现刹车失灵的问题,给消费者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胁,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是有权利申请退车的。从合同角度上来看,王女士购买车辆,与4s店存在合同关系,现在车辆出现重大问题,并且对消费者生命安全造成严重侵犯,合同目的是实现不了的。无论是合同关系还是三包法规定,消费者的退车要求都属于合理范畴。
主持人:如果退车的话,按照三包法的规定,需要给予经销商合理补偿,如果是按照之前三包法的规定,补偿系数是0.8%,奔驰的合约上也写的是0.8%,按照当时王女士的车价款,需要补偿给经销商十多万,按照三包法是这样的吗?
刘律师:按照相关规定,退车的时候确实需要支付补偿费。新三包法的计算的标准中,补偿系数要求不高于0.5%,老三包法是0.8%,所以说行驶里程是计算补偿费的关键。
主持人:从道义上讲,奔驰的EQ系列出现这么多问题,大批车主要求退车,还为了自身利益,要求车主们按照最高的补偿系数0.8%去进行补偿,实在有点不讲道义了。甚至有多次出现高速行驶中车辆骤停的情况,对于消费者来讲非常危险,可能造成严重的交通事故。出于对消费者的客户关怀,是否应该适当下调补偿系数?并且EQC现价就上市时价格下降20万,今年前十个月只售出200多台,可以看出已经卖不动了。
刘律师:维修之后仍然存在重要零部件的故障问题,那么就没有彻底修复完毕,所以这6万代金券只能算是维修过程中对车主的补偿,如果最后进行退车,其他的损失需要另行加补,比如由于汽车问题车主无法使用、车辆质量问题造成的贬损。
主持人:关于贬损方面,刚才也提到了EQC目前直降20万,证明市场已经出问题了,卖不出去的主要原因就是车辆目前存在的质量问题,王女士按照原本的购车款和补偿系数对经销商进行退车补偿,对于王女士来说亏损是很多的。如果起诉,法律上会支持王女士吗?
刘律师:是的。这个属于合同目的的可期待利益,如果车辆不存在质量问题,对车主的自然损失是可以的。如果车辆本身存在重大质量缺陷,那么贬损的速度和自然损耗的速度是完全不一样的,这个是可以鉴定出来的。

在节目中,主持人尝试与经销商取得联系,但是被以开会为理由拒绝接听。刘律师建议王女士向属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国家质量监督总局反馈车辆整体问题,要求他们介入调查,协调处理。

节目最后,主持人也与厂家400取得了联系,厂家方面仍然没有给出解决方案。

主持人有话说:对于涉及汽车产品质量缺陷的维权问题,我们建议广大消费者把每次维修工单以及同经销商或厂家人员的聊天记录都进行保存,音视频证据一定要保存完整,以便维权。此外,面对自身产品严重质量问题,即便经销商与奔驰厂家同意消费者退车,但大多要求车主以最高补偿系数进行赔偿,这种做法缺乏对客户的人文关怀,没有坦诚面对EQC与EQ系列的质量问题,这种高傲的态度在这几年的奔驰维权事件当中也屡见不鲜。广大消费者在购车时需多方面考量,不盲目从众,而品牌也要念及“初心”,谦恭虚己,持满戒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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