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黑猫投诉-新浪旗下消费者服务平台

柿饼有霉斑,盒马自己造了个“食安法”向顾客解释

1818黄金眼2024.04.09 09:32

3月31号晚上4点多

孙女士通过盒马APP下单

买了一些商品

其中有一盒价值21元的柿饼

到货后不到一小时

孙女士发现柿饼上有霉斑

立即拍照取证发给了客服

孙女士:他说是白霜,不影响食用,正常吃就可以了。但是我拍照发给他了,应该能明显看到是绿色的,发霉的。

孙女士提出

应该按照《食品安全法》顶格赔偿1000元

4月1号

客服询问几个柿饼发霉

孙女士回复

一共8个发霉3个

客服问退款8.25元行不行

孙女士说

“你在搞笑吗?”

孙女士说

到货时已经有柿饼发霉

所以这几天就没有冷藏储存

采访时8个柿饼都出现了霉点

她告诉记者

跟盒马多次沟通

直到第六轮

孙女士:她直接联系我说,可以带着食品去门店处理,可以按《食品安全法》赔偿,我就多问了一句,赔一千是吗?她说不是,赔五百,按照盒马新推出的“食品安全法”,不足五百赔五百,超过五百赔一千。

孙女士:不足五百赔五百,超过五百赔一千,是谁规定的?

客服:我这边负责转达,这个是我们公司的农副产品,属于保质期内的。

孙女士:保质期内就发霉了,还给我送过来?你给我说一下最新法规,这是哪条法规啊,是中国法律规定的?

客服:是我们公司的食安法。

孙女士说

这次沟通让她感到迷惑

更迷惑的

是后面的第七轮沟通

孙女士:盒马总公司的工作人员联系我,他说这个是农副产品,不包含在《食品安全法》,他说可以帮我退一赔三。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四十条规定

农产品生产经营者

通过网络平台销售农产品的

也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严格落实质量安全责任

保证其销售的农产品符合质量安全标准

记者陪同孙女士找到了

杭州杭行路上的盒马鲜生会员店

负责人记录了记者的联系方式

工作人员说

这款柿饼

目前没有在卖

现场工作人员:我们是总部采购,然后下发到门店。

当天晚些时候

盒马公关部门回应

将给顾客提供一千元的补偿

并提醒消费者注意储藏

《文明诚信投诉公约》

我要投诉

24小时有效投诉24471

累计有效投诉32964343

黑猫投诉
官方邮箱:heimaotousu@vip.sina.com

合作机构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召回技术中心
全国消费品缺陷线索检测协作网
APP风险检测
新浪人民调解委员会
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
金盾
新京报智库

合作媒体

新华社 人民网 央视新闻 央视财经 工人日报 法治日报 中国消费者报 消费日报 证券日报 中国交通广播
央广网经济之声天天315 财经网 中国商网 华夏时报 经济观察报 中国经营报 中国网财经 中国科技投资 中国食品报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报告 新京报 北青网 千龙网 新闻晨报 新快网 鲁网 山东商报 泰山财经 钱江晚报
燕赵都市报 潇湘晨报 金陵晚报 安徽商报 陕西日报 今日女报 消费者报道

合作律所

  • 北京浩云律师事务所
  •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
  • 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
  • 北京道可特律师事务所
  • 岳成律师事务所
  • 广东保典律师事务所
  • 泽普律师事务所
  • 北京亿中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