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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产水果穿“洋马甲”抬身价,该如何杜绝?

北京日报2025.01.05 09:30

转自:北京日报客户端

从秋月梨到柑橘,从葡萄到芒果,原本物美价廉的国产水果悄然变身——在商家的精心策划下,不少水果被层层包装,披上了各式“洋马甲”,贴上了一枚枚“洋标贴”,从朴实无华的本土佳果,变成货架上充满异域风情的“进口珍品”。

近日,多地水果市场曝出“改头换面”后的水果价格飙升现象,“如何看待‘洋包装’卖高价”的词条迅速冲上热搜,引发社会各界对水果市场诚信经营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关注。

国产水果的“换装”生意经

“最近我花了108.9元购买了20个新西兰进口苹果,到货后一尝就是国内最普通的嘎啦果。”一位消费者在网上分享了自己的遭遇,言语间难掩失望与愤怒。同样,另一位消费者也遭遇了类似经历:“购买了450元的‘日本静冈蜜瓜’,后来发现我国根本没有允许从日本进口蜜瓜。”

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多元化全球化市场的发展,进口水果逐渐成为不少消费者的新宠。一些商家利用消费者对“洋货”的追捧心理,将国产水果精心包装后,冒充进口水果出售。

哥伦比亚麒麟果、日本蜜瓜……不少消费者吐槽,商家声称是进口水果,却无法提供进口证明和凭证。而业内人士指出,一些所谓的“洋”水果从未出现在国家准入的进口水果名单之列,它们很可能是国产水果的“改头换面”。

据悉,不少水果上的“进口”外包装和标签,可以轻易从电商平台购得。《法治日报》记者在购物网站上以“水果标签”“水果包装”等关键字进行搜索,出现数百家相关店铺。记者随机挑选了一家标签生产商家,商家称“只要发个设计图版过来,什么样的水果标签都可以印刷,价格为9元/210贴,48小时内快递发货”。

于是,只需一张价格低廉的商标或者包装盒,国产水果就“摇身一变”成为价格翻倍的进口水果。消费者在购买时往往难以分辨真伪。

对于“洋包装”卖高价的现象,有消费者表示,“洋包装”卖高价是市场行为的结果,是商家根据消费者心理作出的营销策略。然而,这种行为欺骗了消费者,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让消费者付了高价却得不到应有的品质保证;还让消费者对水果市场的信任度大打折扣,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粘贴假产地标识构成欺诈

国产水果“换装”的成因绕不开盈利因素——同样的水果,换个包装,贴个标签,就从论“斤”卖变成了论“个”卖。

去年4月曝出的一起案件显示,戴某某等3人使用假冒进口品牌注册商标的标贴包装国产猕猴桃销售,半年内累计销售额高达300余万元。

“这种行为属于典型的欺诈、误导消费者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针对国产水果被包装成进口水果高价销售的现象,中国农业大学法律系副教授梁伟亮指出,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农产品包装物或标识上应标明产品的品名、产地、生产者等内容,而消费者有权知悉其购买商品的真实情况,包括商品的来源、品质等信息。“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还规定了惩罚性赔偿规则,经营者提供商品有欺诈行为的,应按照消费者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梁伟亮说。

《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马丽红补充,我国广告法对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有严格规定,此类行为还构成虚假广告行为,商家可能因此承担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

针对此类情形,已经有消费者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身权益。此前,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国产火参果产地标注非洲案。超市无法提供产地证明等材料,且拒绝退货退款。法院认为超市张贴虚假产地标签系欺诈行为,理由是火参果具有地域性特征,标注与实际产地不一致会产生虚假宣传效果,误导消费者,最终认定商家构成欺诈。

对于商家假借洋包装的行为,相应的监管部门也在发力。此前,苏州一家水果店因将国产燕窝果贴上假冒进口标签被罚2万元。上述假冒进口品牌销售国产猕猴桃的戴某某等3人,被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55万元。

专家建议强化执法协同

消费者买到假“进口水果”绝非偶然现象。记者检索发现,国产水果贴“洋标签”穿“洋包装”行为,在10年前就已经存在。

那么为何水果产地造假屡禁不绝?梁伟亮指出,水果作为初级农产品,农产品标识监管涉及多个部门,但在实施监管时部门间缺乏有效的协调和联动,导致工作效率相对较低。

“监管协同和配套机制还需完善。”梁伟亮举例指出,在电商场景下,平台对水果标签的审核、监督作用未充分发挥,导致一些商家得以钻空子。“此外,对于违反农产品标签法规的行为,处罚力度不够,导致一些生产经营者抱有侥幸心理,难以形成有效的威慑。”梁伟亮说。他建议,监管机构应强化执法协同,常态化监管进口水果手续,加大对虚假广告和农产品标识违法行为的监管力度;电商平台需承担商品信息审核责任,通过完善系统+人工的精准审核机制,精准监测商家标识信息,对假冒进口水果采取严厉措施并建立黑名单;同时,建立消费者投诉快速反应机制,简化维权流程,对于生鲜投诉取证难的问题,市场监管部门可协助取证,降低投诉门槛,维护消费者权益。

马丽红则提醒消费者,在购买水果时可以向销售者索要检疫证书,并检查产品外包装上是否有中文或英文注明的水果名称、产地、包装厂名称或代码等信息。消费者还可以登录海关总署网站查询“获得我国检验检疫准入的新鲜水果种类及输出国家地区名录”,通过查“产地”来辨别进口水果真假。

来源:法治日报

作者: 王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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