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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车贴“公务用车”加塞伤人,电商平台车贴5元一张随意买

澎湃新闻2025.02.26 09:38

近日,车主林女士向澎湃公众互动平台“服务湃”反映称,过年前她在加油站排队洗车时,遇到一辆车门印着“省级机关公务用车”的轿车强行配合另一辆车加塞,下车理论时,对方向林女士方向继续开车,致林女士滑倒摔伤,在警方到达前两辆车逃离现场。

涉事车辆上张贴着“省级机关公务用车”的车贴涉事车辆上张贴着“省级机关公务用车”的车贴

后经涉事“公务车”所在地相关部门核查,涉事车辆实际为私家车,系车主擅自在淘宝上购买了“公务用车车贴”粘贴,已经对车主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令其恢复原状。

澎湃新闻记者查询到,在淘宝等电商平台上均有大量“公务车贴”出售,最低仅需5元钱,不仅消费者可以随意购买粘贴,甚至还可以定制监督电话。

私家车张贴“公务用车”加塞伤人

据林女士介绍,1月27日晚,她和朋友在宁波一加油站排队洗车时,遇到一辆贴着“省级机关公务用车”标识的“鄂DD”牌轿车故意卡位阻挡后面的车,与另一辆车配合加塞,引起现场排队的十余辆车不满。

“我下车去和他们理论的时候,司机不仅拒绝沟通,而且还故意驾车往我站的方向逼近,再加上结冰路滑,我躲闪的时候整个人直接摔倒了,站都站不起来。”林女士称,在自己受伤后,该“公务用车”的驾驶员不仅未施以援手,反而指责她“碰瓷”,并威胁“过年在医院躺一天好吗?”在林女士报警后,两辆车驶离现场。

林女士称,事后自己多次拨打“公务用车”标识上的监督电话027-87238691,均无人接听。林女士也曾向湖北省12345热线进行核实,工作人员确认前述电话号码确实为公务用车监督电话,但未对事件作出具体回应。

正确的湖北省公务用车统一标识正确的湖北省公务用车统一标识

随后林女士将此事向湖北省12345热线进行投诉。2025年2月6日,荆州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回应称,确认举报者提供的车身所印监督电话为空号后,经请求市交管局的协助,最终确定涉事“鄂DD”车辆为宁波籍人士的私家车,车主私自伪造公务用车标识和虚假监督电话,并不存在公车私用的问题。

这让林女士非常疑惑,“为什么12345说涉事车辆粘贴的是公务用车监督电话,回应又说是虚假监督电话?而且私家车主可以随意伪造公务用车标识吗?以后该如何分辨真假公务车,又该怎么监督?”林女士表示,自己不需要任何经济赔偿,但希望相关部门能对涉事车主进行严肃处理,“无论是公务车还是伪造公车用车标识,是不是都应该进行处理?我们正常维护排队秩序还成错了,这种社会现象不能纵容。”

“公务用车车贴”5元一张随意买

澎湃新闻留意到,湖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官方网站的联系方式是027-87238196,与涉事车辆所粘贴的公务用车监督举报电话027-87238691数字不一致,澎湃新闻多次拨打两个号码,均无人接听。

澎湃新闻记者了解到,湖北当地的公务用车标识均为统一的白色字体“公务用车”配合白色线条,监督电话根据不同地区或部门印有不同的电话。该统一标识与上述涉事车辆所贴的标识不符。

同日,荆州市交管局工作人员回应澎湃新闻称,经调查,涉事车辆为私家车,“公务用车省级机关”标识是车主在淘宝上购买后擅自粘贴上去,民警已经对车主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其恢复原状。

澎湃新闻记者看到,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曾印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其中明确规定,公务用车是指党政机关配备的用于定向保障公务活动的机动车辆;公务用车严禁公车私用;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和其他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公务用车应当统一标识。

电商平台公务用车车贴可随意购买电商平台公务用车车贴可随意购买

记者发现,在淘宝等电商平台搜索“公务用车车贴”,能看到各式各样的“公务用车车贴”出售。消费者可随意购买,最低只需要5元,有的店铺显示全网热销2000+。店主称,如果想要更改监督电话,也可以选择定制车贴。记者随意编造了一条监督电话,店主表示也可以定制成“公务用车车贴”,并不需要购买者提供任何公务车证明。

律师:“公务车标识”在电商平台流通属违法行为

如此重要的监督标识却可以随意购买、定制,是否违反相关的法律规定?社会车辆私自张贴公务用车标识是否侵权?会造成什么恶劣影响?

对此,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邢鑫指出,公务用车标识具有特定的使用范围和管理范围,虽然目前没有出台公务用车车贴等标识的针对性规定,但此类商品在淘宝等电商平台任意流通,本质上属于违法行为。商家若未经授权擅自制作、销售带有国家机关性质的标识,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相关规定,可处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甚至涉嫌违反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相关规定,可能构成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需承担刑事责任。

此外,他告诉澎湃新闻,公务用车标识化管理本是为规范公车使用、便于公众监督而设计的制度。社会车辆任意张贴公务用车标识这一现象的出现,不仅暴露出部分车主特权心理驱动、电商平台监管缺位、社会公众法律认知不足等问题,更可能产生诸多不利影响:其一,易混淆公众对公务用车的认知,损害政府形象和公信力,激化矛盾。其二,易滋生违法犯罪风险。该行为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通过伪造标识逃避交通检查,甚至冒充公职人员实施诈骗等违法活动,扰乱社会管理秩序。其三,削弱公众监督实效,与标识化制度设立本意偏离。

邢鑫表示,遏制标识滥用非简单的交通治理,还需多方合力综合治理:建议电商平台建立关键词过滤机制,禁止违规销售公务用车标识;交管部门应联合网信办开展专项排查,对违法商家及买家依法追责。同时,推广防伪技术标识并完善举报机制,鼓励公众参与监督。对于社会车辆,需通过普法宣传明确此类行为的违法后果,形成法律威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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