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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收费乱象频出!别让充电收费成了“糊涂账”

总台中国之声《新闻纵横》2025.09.27 10:03

央广网北京9月24日消息(记者管昕 刘颖超)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提醒告诫书,要求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运营单位、物业服务及相关单位,实行价费分离,严格明码标价;严格落实相关电价政策;倡导降低充电服务费等。一段时间以来,多地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乱象广受诟病。

充电服务费比电费高出数倍,运营商退款不及时甚至联系不到,收费标准不合理、收费明细模糊等问题,是部分小区业主反映的焦点问题。在有关部门发文,引导充电服务收费标准合理形成,推动降低群众充电负担的政策落地过程中,仍有不少问题引发讨论。电动自行车充电这笔账,究竟怎样算才能更合理?

用了1.36度电,扣费6.93元,其中电费1.43元,服务费5.50元。给电动自行车充电的服务费竟然比电费高出5倍。广东深圳的陈先生看着手机上的扣费记录,觉得“有点儿难以接受”。“正常来说3元左右就能充满了。而我现在充满要6元多,有点远高于市场价,而且服务费远高于电费本身。差距太明显了。”陈先生说。

陈先生充电的消费记录(央广网发 受访者供图)

陈先生也去找了小区物业,被告知收费标准本就如此,且在小区内有公示。而在陈先生看来,小区今年8月新引入的充电桩运营商,和此前相比收费标准过高,且从未和小区业主进行过沟通。

陈先生说:“同样一辆(电动自行)车,同样的充电适配器,这两个平台的表现(收费)不一样。比如我之前用的,在充满自停的情况下,充电功率是139W,充9个多小时就能充满,而现在这家平台,它的充电功率191W,10个小时还没充满。这很不合常理。”

陈先生投诉的充电桩操作指南(央广网发 受访者供图)

记者在黑猫投诉上搜索看到,有多地小区业主都在投诉类似问题。除了服务费过高,小区充电桩客服处理不及时,申请退款多日无回应等问题,也是投诉热点。甚至有小区业主遇到运营商的“霸王条款”。

焦作武陟县596小区的业主投诉(黑猫投诉截图)

家住河南焦作武陟县公元596小区的杨先生(化名)投诉称,今年8月29日,他在小区充电桩共给电动自行车充电335分钟,耗电1.49度,按照收费标准费用应为1.5元左右,但他充值的10元却被全部扣除,并且不予退还。“其他钱也没有退,10元全部扣了,其实只用了1.5元。也没有人工客服,只有一个联系电话,是固定电话,打了一下是空号。”杨先生说。

记者联系到了该小区物业,工作人员称,小区业主给电动自行车充电,可以选择单次消费也可选择虚拟货币“魔豆”充值消费。如果选择单次消费,不管充多久都会全额扣除充值费用。

物业工作人员表示:“你选择的是单次消费,不管充一个小时还是充多少个小时,充值的钱全扣。周边有商场和医院,很多外来的人想在我们小区里充电,但是小区充电设备不富裕,所以会设置一个单次消费,不是我们小区的业主,他来充电的话,不会选择‘魔豆’,因为‘魔豆’最低标准是100元(充值),他就会选择单次消费。单次消费是自己选择的,所以这个钱是不退的。”

记者以业主名义又联系到该小区充电桩的运营商武陟县朵朵花花信息科技工作室。对方也表示,这钱退不了。“因为单次支付本身就是一次性的。跟你吃自助餐是一样的,吃饱吃不饱,他还得给你退钱?我可以给你返几张充电券,下一次充电继续用。”运营商说。

记者采访了解到,过高的服务费是小区居民反映的普遍问题。江西抚州一位负责小区充电桩运营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服务费主要覆盖充电桩采购、场地租赁、设备维护及人工巡检成本。

运营商相关人员介绍:“单台充电桩采购成本超800元,加上车棚搭建、每月设备检修和保险费用,前期投入回收周期较长。目前的价格是根据附近区域的市场价格综合制定的,公司会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调价,调价时间并不固定。”

服务费只能运营商说了算吗?抚州市一位小区物业经理坦言,服务费定价权归属运营商。“我们也收到了业主的投诉,物业缺乏定价监管权,只能通过沟通运营商合理定价,目前已要求运营商在充电桩机身及扫码页面补充价费明细,确保居民扫码能清晰了解电费、服务费构成。”物业经理说。

采访中,有业主认为,相较于家庭用电,充电桩的费用偏高;也有业主表示理解,认为运营和维护需要成本,但希望费用能更加透明、定价机制更清晰。江西吉安市峡江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杜香莲告诉记者,监管部门只能做好规范和监督,不能直接参与定价。

杜香莲说:“住宅小区电动车充电服务费属于市场调节价范畴,我们不直接定价,核心职责是做好规范与监督。一方面要求充电设施建设必须符合消防安全标准,另一方面重点督促运营方、物业公司落实明码标价,让业主清晰看到电费、服务费的具体金额。同时,我们也会引导企业在定价时,充分核算电费损耗、日常检修等成本,通过业主座谈会、公示征求意见等方式加强沟通,找到‘合理收费’与‘保障服务’的平衡点。”

2024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要求全国电动自行车户外充电设施实行“价费分离”政策:充电费用需将电费和服务费分别标示、分别计价,自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但在政策落地过程中,不少市民反映服务费过高、定价机制不透明、收费标准混乱等问题。记者也注意到,今年以来,多地市场监管部门对电动自行车充电桩运营商价格违法的行为进行了处罚和通报。比如,山东米萌智能设备有限公司在充电桩搭售“安心充”保障服务,竟有15万多个用户在支付充电费时被默认收取;江西九江、萍乡等地市场监管部门也对相关违规行为进行了处罚。

贵州一位消费者投诉称遭遇充电“搭售”安心充服务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马亮认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的服务费应有上限,运营企业的利润空间也应向小区业主明示。

马亮说:“服务费收取的标准是不统一的,而且存在过高收费的嫌疑。要有最高限价,明确电动自行车的充电电费和服务费,最高的收取标准是多少,超过这个收取标准,应予以监管和纠正。”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教授刘东辉对中国之声表示,电动自行车充电关涉民生,而且由于小区内的运营商通常具有垄断地位,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受到限制,因此,应该发挥多个主体的协同治理作用,提升定价透明度和价格的合理竞争机制。

刘东辉说:“建议以街道为单位,对辖区内所有社区内的充电桩进行规划布局。在街道和相关部门的参与、监督下,引导社区、居委会、业委会等社区自治力量,通过招投标的方式和充电桩运营商进行竞争性谈判,使得收费价格趋于合理,形成多方共赢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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