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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视频12分钟套餐内600多兆流量全用光,超出流量按8年前价格计费。

潇湘晨报2026.07.15 10:22

看视频12分钟,套餐剩余600多兆流量全用光,还超出套餐100多兆,“联通流量这么不经用?”近日,文先生说,联通拿不出收费依据,称套餐已停售,仍以8年前流量价格计费。对此,联通称,可将文先生套外流量1GB60元的收费标准改为5元。

律师建议,运营商应整体整改老旧套餐资费,保障老用户正常变更套餐的选择权,防范不合理高价资费长期存续。

用户投诉——

流量用超了,按8年前标准收费60元/GB

54岁的北京市民文先生是联通老用户,“我的北京联通号用了27年,8年来一直是25元套餐,没想到流量用超了,联通居然按8年前的流量资费标准收费,8年来流量价格发生巨大变化,太不合理了。”文先生说,6月24日晚7时许,联通先发短信说,流量还剩600多兆,12分钟后,又发短信说流量用完了,“什么流量这么不经用?我就看了一个视频,12分钟能用六七百兆?我怀疑联通存在乱计费的情况。”

文先生说,当即他连上家里WiFi,“因为没流量了,6月25日上午外出特意没带联通号这部手机,不料我回家发现,依然产生流量,且扣除了流量费用,为避免产生更高的费用,只得购买了联通的流量包。”文先生发现,6月26日,他用联通号查了天气,但并没产生新的流量,“不买流量包不用都涨,买了流量包用了也不涨。”

6月26日,文先生向联通客服反映此事,“客服说我的套餐是8年前办理的,现在已经没了,所以流量用超了,仍按8年前办套餐时的套外价格收费,0.27元/MB。这8年里,流量价格发生了巨大变化,联通的做法不合适、不公平,分明就是扩大他们的利益,侵害消费者的权益。我要联通的收费依据,他们一直没能答复出来,只说把60元/GB给我改成5元/GB。我没有同意,这不是我一人的问题,这是每个联通老用户都可能遇到的事,联通应该要改正。”

文先生说,之后几天,他每天都在观察流量数据和话费情况,“6月29日上午,流量又跑了0.01GB,话费扣了1.62元;当晚流量不变,话费又少了0.27元;6月30日,流量依旧不变,话费又少了1.08元。”文先生认为,联通公司还存在流量、费用计量混乱的问题,“从技术上,流量统计运营商占主动权,用户只能被动接受。”

资费信息——

已用流量不变,扣费咋越来越多

7月13日,华商报大风新闻在文先生提供的其联通短信上看到,6月24日19时14分,中国联通发短信称流量预警,当月套餐内国内通用流量已3.596GB,剩余614.1MB。12分钟后,中国联通发来流量用尽提醒,截至6月24日19时26分,当月套餐内的国内通用流量已用4.195GB,剩余0.0MB,超出部分按套餐约定资费标准收取。6月25日14时44分,中国联通发短信称,文先生当日订购的8元5GB国内通用流量3日包立即生效,失效时间2026年6月27日。

文先生联通套餐用量截图显示,其手机号为4G流量王25元套餐,6月24日,已用流量4.195GB;6月26日至28日,已用流量4.31GB,剩余话费97.21元;6月29日上午9时56分、晚8时9分,6月30日晚8时33分,已用流量均为4.32GB,剩余话费分别为95.59元、95.32元、94.24元。

北京联通——

套餐已停售,按2018年标准收费,可将60元/GB改为5元/GB

在文先生与北京联通客服的沟通录音中,6月26日,联通客服称,文先生产生了套餐外121.32兆流量,费用15.94元,计费标准为0.27元/MB、10元/100MB、60元/GB,该价位并不是对每位用户都一样,文先生使用的4G流量王25元套餐,套外流量一直执行该标准计费,“套餐没变更,都按这个执行。”

6月28日,北京联通回复称,联系计费部门去核查了,计费没问题,系统下发过短信通知。关于套餐资费标准,文先生使用的流量王25元套餐已经停售,经查6月套外流量费是16.48元,如果对该费用不满意,可以上报反馈。文先生提出,套餐停售不能作为如今仍按2018年标准收费的理由,工作人员说,联通公司确实会因不同的客户使用需求不一样,推出高、中、低不同档位的套餐产品,流量资费肯定是不一样的,“但确实不会主动对客户的套餐进行更改,我们建议客户可以关注联通公司发布的新业务及公告信息,根据实际使用需求,主动进行套餐变更。”文先生询问2026年仍按2018年标准收取流量费的法律、合同依据,该工作人员并未正面答复,而是称,可以将收取文先生的60元/GB改为5元/GB。

7月14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到北京联通,客服称,涉及用户隐私,凭姓名手机号无法查看工单信息,可用文先生本机号码来电咨询,已经记录了记者信息,会上报由专人回复。当天下午5时许,北京联通回复称,此前文先生多次反映此事,电话内不接受采访,但会跟文先生再联系沟通此事,也可由文先生向联通10010来电。

律师说法——

仅做个案资费调整,未全面整改存量老套餐不合理资费模式,不符合电信监管要求

7月14日,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依据《民法典》关于格式条款提示说明义务、不公平格式条款无效的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消费者知情权、公平交易权规定,以及《电信条例》关于电信经营者应公平提供服务、规范资费公示的相关规定,北京联通沿用老旧套餐60元/GB(0.27元/MB)的高价套外资费,属于显失公平的格式条款。运营商未以显著方式提示超高套外资费,缺乏完善的超额流量预警、断网防护机制,如果还存在流量计量异常、无法提供完整计费依据等问题,则侵害消费者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违背公平诚信原则;运营商仅做个案资费调整,未全面整改存量老套餐不合理资费模式,不符合电信监管要求,用户有权核查流量计费、运营商应退还不合理扣费。

赵良善建议,消费者应留存账单、短信、客服录音等证据,通过12300工信部电信申诉平台、12315及12345渠道投诉维权。运营商应全面公示资费、完善预警管控、整体整改老旧套餐资费,保障老用户正常变更套餐的选择权;监管部门也应加强存量电信套餐合规核查,防范不合理高价资费长期存续,保障电信用户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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