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黑猫投诉-新浪旗下消费者服务平台

酷我音乐违反广告法遭市场监管罚款5万 被指会员广告屏蔽功能不实

中国网2021.01.04 13:12

原标题:酷我音乐违反广告法遭市场监管罚款5万 被指会员“广告屏蔽”功能不实 

中国网财经1月4日讯 据信用中国(北京)网站消息,近日,北京酷我科技有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被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款5万元。

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北京酷我科技有限公司在其官方程序“酷我音乐”会员中心有“免广告”一栏,点击出现“广告屏蔽。无广告推送,静静享受属于你的音乐时光”文字表述内容。但后续经举报人反映,仍有广告存在。被举报人北京酷我科技有限公司出具情况说明称,“广告屏蔽”为酷我音乐豪华VIP会员所拥有的一项功能。用户在购买豪华VIP会员后,酷我音乐将为其屏蔽“所有对外销售的与酷我APP无关的商业广告以及播放页面直播间广告”,但酷我APP自身相关活动、产品及内容的宣发和公益广告不在屏蔽范围之内。北京酷我科技有限公司表示,在接到用户反馈后,第一时间对页面进行了优化完善,目前新版本页面对豪华VIP“广告屏蔽”范围作出了详细界定及解释。

因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酷我科技有限公司处罚款5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广告中对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允诺等或者对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允诺等有表示的,应当准确、清楚、明白。

北京酷我科技有限公司官网显示,酷我音乐隶属于北京酷我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目前已经推出“酷我音乐盒”、“酷我歌词”、“酷我星吧”、“酷我音乐社区”和“酷我MV”等产品。天眼查显示,北京酷我科技有限公司大股东为林芝利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持股比例61.64%)。

《文明诚信投诉公约》

我要投诉

24小时有效投诉17478

累计有效投诉37987459

黑猫投诉
官方邮箱:heimaotousu@vip.sina.com

合作机构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召回技术中心
全国消费品缺陷线索检测协作网
APP风险检测
新浪人民调解委员会
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
金盾
新京报智库

合作媒体

新华社 新华财经 人民网 CCTV13 CCTV2 每周质量报告(央视网) 中国青年网 央广网 天天315(央广网) 经济之声
法治网 未来网 工人日报 法治日报 人民周刊 中国交通广播 证券日报 中新经纬 中国食品安全网 中国食品报
中国商报 消费日报 中国财经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消费者报 中国经营报 人民法院报 检察日报 华夏时报 中国报道
《中国科技投资》杂志社 中国质量报告 法治周末 中国质量万里行 中国纤检杂志社 财经网 北京日报 北京电视台 千龙网 新京报
北青网 新京报贝壳财经 天津广播电视台 燕赵都市报 看看新闻 新民周刊 澎湃新闻 新闻晨报 财联社 蓝鲸新闻
IT时报 扬子晚报 金陵晚报 钱江晚报 安徽商报 安徽日报社元新闻 大众日报社 鲁网 齐鲁晚报 山东商报
中国山东网 济南时报 速豹新闻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 经济观察报 泰山财经 大河财立方 大河报 潇湘晨报 21世纪经济报道
今日女报(凤凰传媒) 封面新闻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 陕西日报 新快网 南都湾财社 消费者报道 BRTV财经频道 河北都市 河北广播电视台都市315
江苏电视台荔枝新闻 江西电视台都市现场 山东电视生活频道 河南电视台民生频道 CDTV深夜快递

合作律所

  • 北京浩云律师事务所
  •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
  • 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
  • 北京道可特律师事务所
  • 岳成律师事务所
  • 广东保典律师事务所
  • 泽普律师事务所
  • 北京亿中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