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黑猫投诉-新浪旗下消费者服务平台

持续更新!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查处和疫情相关的违法行为处罚情况

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黑猫投诉将持续更新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查处的和疫情相关的违法行为处罚情况的典型案件。

口罩真假查询方式:登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点击“医疗器械”“国产器械”,输入要查询的企业名称,就可以查询口罩详细信息。>>【传送门:点击查询】

湖北查获假劣口罩460余万只 涉案金额660余万元

武汉刘某某、张某等非法经营防护物资和医疗器械案。2月1日,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分局经群众举报发现,武汉某物流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某伙同公司股东刘某、张某(女)夫妇,在没有经营医疗器械资质情况下,从省内某市卫生用品有限公司低价购进大量伪劣口罩、防护服,在微信群以1.3元(进价0.7元)每只口罩、16.5元(进价6.5元)每件防护服的高价销售给爱心捐赠者牟取暴利,共计销售口罩250余万个、防护服35万件,销售金额519万余元,非法获利113万余元。目前警方已将该案嫌疑人全部抓获。

孝感市局联合查处某公司销售假冒消毒液案。2月5日,孝感市公安局对某有限公司涉嫌销售假冒“84”消毒液案进行联合现场调查。1月31日,犯罪嫌疑人杨某、桂某从石家庄市某厂家(后查明为虚假生产厂家)突击购入3090桶(30.9吨)翼蓝牌“84”消毒液,其后以高价分别销售给湖北某医院孝感业务员刘某某2380桶、云梦县50桶以及市区各乡镇、街道,销售额13万余元。目前,犯罪嫌疑人杨某、桂某被刑拘。

黄冈麻城刘某、叶某销售假劣口罩案。2月2日,麻城市公安局白果派出所会同镇市场监管所对当地某药店进行重点清查,现场抓获正在销售假口罩的犯罪嫌疑人刘某、叶某2人,查获假劣口罩59.5万只,涉案金额50余万元。经验查,此批口罩存在明显质量问题。目前,被售出的伪劣口罩正在追查中,犯罪嫌疑人刘某刑事拘留、叶某取保候审。

黄冈红安陈某、熊某销售劣质口罩案。2月3日,红安县公安局发现县城某药店销售的“飘安”牌一次性医用口罩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现场扣押口罩11200只。城区某药店的陈某和熊某武汉某公司以极低的价格购进5万只假冒“飘安”牌伪劣一次性口罩,并以1元每只的价格在药店销售3万余只。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熊某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宜昌枝江吕某假借售卖口罩诈骗案。1月28日,宜昌枝江市仙女镇人吕某遂通过贴吧、微信群等方式谎称自己有大量口罩急于出手。1月29日、30日,通过微信先后向曾某、陈某某等人联系,取得他们的信任后,诈取现金共计5480元。2月3日,枝江警方将吕某刑拘。

3名犯罪嫌疑人跨省销售50余万伪劣口罩 北京检方批捕

2月10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李东、李俞章、罗涵毅以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批准逮捕。

2020年1月21日至26日,犯罪嫌疑人李东伙同李俞章、罗涵毅以每只2元至3元的价格从山东省高密市个体商贩处购得标注“3M”字样的口罩50余万只,购买金额共计140余万元,并以每只6.5元至12元不等的价格分销到北京市、天津市和河北省,现已查明销售金额共计260余万元。经查证,上述口罩系假冒“3M”注册商标产品,过滤效率数据不符合KN90标准要求。李东等人先后被公安机关查获归案。

利用“疫情”虚假宣传+无照经营,这里有人被罚百万元!

近日,浙江省嵊州市市场监管局查处一起在“朋友圈、微信群”利用“防疫”、“开学上课”、“学校要求”等内容进行虚假宣传及无照经营口罩和消毒纸巾案。

2月6日,执法人员根据线索,发现微信朋友圈流传几条出售口罩和消毒纸巾的信息:“学校要求开学自备湿纸巾。日后开学上课,在此之前请家长做好以下几项准备:...为孩子准备10个以上口罩盒1支体温表,以备开学后使用,有条件的家长还可准备一些消毒洗手液或消毒纸巾...” “加二维码好友...”

该信息立即引起执法人员高度关注,通过深入调查:

其一,经核实,教体局与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从未发布过以上通知或类似通知。

其二,俞某将包含“为孩子准备10个以上口罩盒1支体温表,以备开学后使用……”等内容的图片发到微信朋友圈,欺骗、误导消费者,已构成虚假宣传。

其三,俞某在未取得营业执照的情况下销售口罩和消毒纸巾,属无照经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嵊州市场监管局拟对其依法作出一百万元的行政处罚。

杭州益万家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哄抬口罩价格,领150万元罚单!

2020年1月22日至2月1日,杭州益万家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在销售的“河南省蓝天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次性无菌医用口罩”(20片/包)时,该款口罩的进货价为3.675元/包,在进货价不变的情况下,将销售零售价从7元/包上涨至20元/包,进销差价率从90.5%上涨至444.2%,上涨幅度达353.7%。

同时,该药店在销售“常州天天爱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海绵口罩(3只装)”时,该款口罩的进货价为10.93元/袋,在进货价不变的情况下,将销售零售价从29.8元/袋上涨至39.8元/袋,进销差价率从172.6%上涨至264.1%,上涨幅度达91.5%。

云南昆明嘉禾祥药业哄抬口罩价格,领100万元罚单!

经查,该公司以38元/个的价格购进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口罩,以98元/个的价格对外销售,进销价差率158%;以15元/盒的价格购进泰诺尔牌随弃式口罩,以68元/盒的价格对外销售,进销价差率353%;以10元/包的价格购进丹美元牌一次性使用口罩,以25元/包的价格对外销售,进销价差率150%。

1月23日,官渡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曾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向该公司发放了价格提醒告诫书。然而,该公司仅象征性地下调了2个品种口罩的售价,并未按要求立即改正。

官渡区市场监管局在后续调查中发现,该公司在售的共11个品种的口罩价格,进销价差率仍然高达58%—233%。官渡区市场监管局认定当事人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且经告诫未能立即改正,已向当事人下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将依法从重作出10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芦笋49元/斤,浙江绍兴一超市领100万元罚单!

2月4日,绍兴市市场监管局对绍兴大润发超市有限公司进行了突击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哄抬芦笋等蔬菜价格的违法行为。

据查,在疫情防控期间,当事人芦笋的进货成本稳中有降的情况下,仍然以98元/KG的销售价格销售至1月28日;2月2日,在进货成本从36元/KG大幅下调到18元/KG的前提下,仍然以71.6元/KG的销售价格销售至2月3日,大幅推动芦笋等蔬菜的销售价格上涨,并维持在高位。

哄抬消毒产品价格,天津一副食超市被罚50万元!

2020年1月30日,天津市静海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对天津市我爱我家副食超市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该店销售德玛雅阁牌84消毒液等消毒产品涉嫌哄抬价格。

经查,当事人于2019年1月29日以130元/桶的价格购进40桶德玛雅阁牌84消毒液,以550元/桶的价格销售了2桶;以150元/桶的价格购进500桶洁迪森牌次氯酸钠消毒液,以298元/桶的价格销售了3桶。

内蒙古一超市哄抬菜价,领50万元罚单!

1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爱购超市龙凤新天地店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从1月28日起,在蔬菜进价未发生明显变化的情况下大幅度提高部分蔬菜的销售价格,进销差价率最高达557%,平均差价率为273%。其中,西葫芦售价为29.60元/公斤,麻椒45.60元/公斤,架豆王豆角37.60元/公斤,西芹25.60元/公斤的价格进行销售,销售价格明显高于市场平均价格。

广西南宁市民安堂药店哄抬口罩价格,领40万元罚单!

1月23日,广西南宁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媒体反映对广西一心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民安堂药店进行检查。

经查,当事人在两天内将医用护理口罩的售价从5元/包抬高至18元/包对外销售,涨幅高达260%。当事人在肺炎疫情期间大幅抬高口罩价格,严重扰乱了正常市场价格秩序,造成恶劣影响。南宁市市场监管局认定当事人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于2月1日向当事人下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将依法作出4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湖南邵阳市隆回县对两家药店哄抬物价的违法行为分别开出50万元罚单!

隆回县特佳大药房

2020年1月26日, 隆回县市场监管局接到上级交办的隆回县特佳大药房高价销售口罩被网络平台“湖南日报”曝光,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该药房2020年1月24日至1月29日期间分别以5元/个的标准对外销售N90口罩10个,以10元/个的标准对外销售N90口罩295个,以15元/个的标准对外销售N90口罩26个,以20元/个的标准对外销售N90口罩248个,共对外销售N90口罩579个,其中N90口罩购进价为5-13元/个;该药店又于2020年1月24日至1月29日期间以1.13元/个购进一次性普通医用口罩3204个,按1.5元/个的标准对外销售525个,按2元/个的标准对外销售2679个。执法人员另外还查获了该药店飘安一次性使用口罩、长春宝口服液、蛹虫草北冬虫夏草等商品未明码标价。

隆回县金鑫大药房

2020年1月24日,隆回县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价格举报投诉,执法人员对隆回县金鑫大药房检查发现其高价销售口罩及部分商品未明码标价。经查明,当事人于2020年1月20日至1月29日期间在其经营场所分别以4元/个、10元/个、20元/个、30元/个、40元/个的标准对外销售一次性普通医疗口罩,这些口罩分别以1.2/个、2元/个、6.8元/个及7元/个的价格购进,由于当事人的销售数据不准确,其违法金额无法计算。当事人药房肺宁颗粒、鼻炎康片、小儿化痰止咳颗粒等部分商品未明码标价。当事人药房商品编码为402030的一次性口罩2020年1月22日的销售价格是10元/袋,2020年1月24日的销售价格为20元/袋。

多地海王星辰药店因哄抬口罩价格领高额罚单!

据市场监管局信息显示,海王星辰在多地的连锁药店因涉嫌哄抬口罩价格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长沙市市场监管局:对湖南海王星辰健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人民中路分店涉嫌哄抬口罩价格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发出《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拟作出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

南京市市场监管局:海王星辰健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南京和燕路店以30元每个的零售价出售医用隔离面罩,购销差价率达284.61%,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规定,属于哄抬价格,并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的规定,拟处以罚款30万元。

阿拉善左旗和协大药店“哄抬口罩价格” 被罚10万元

1月26日,阿拉善盟阿左旗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阿拉善左旗和协大药店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企业于1月23日以30元/个的价格,购进KN95口罩100个,自1月26日起按照65元/个的价格进行销售。

新疆兵团辖区一药店哄抬口罩价格被罚10万元

经查,图木舒克市平价新汉林大药房以每包15元的价格购入300包一次性口罩,然后以每包30元的价格在药店内对外销售,共销售260包非法获利3900元。在掌握相关证据后,办案人员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一举查获该药店。

大润发哄抬菜价被举报!浙江开出首张百万元罚单

2月6日下午,浙江绍兴市市场监管局对绍兴大润发超市有限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拟对该超市在疫情防控期间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罚款100万元。

经查,1月26日前(含当日)该超市芦笋购进价格为54元/公斤,按98元/公斤价格出售,1月27日至28日,在进价回落到36元/公斤的情况下,仍按98元/公斤出售,直至1月29日将销售价格下调至71.6元/公斤,2月2日后(含当日),芦笋购进价格进一步回落至18元/公斤,但该超市仍以71.6元/公斤价格对外销售,售价持续维持在高位。

该行为涉嫌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现已立案调查,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第一款规定,拟对绍兴市大润发超市有限公司罚款100万元。

2月3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疫情防控期间价格违法典型案件(第四批)

一、山西省晋中长城药店及下属53家门店

1月27日,山西省晋中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网络舆情监测对晋中长城药店多家连锁门店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1月24日以24.5元/只购进若干KN90口罩,从 1月26日起在其下属的53家门店以39.8元/只的价格销售。晋中市市场监管局认定,当事人行为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2月1日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0.2万元,罚款80.6万元的行政处罚。 

二、四川省南部县程氏劳保用品店

1月26日,四川省南部县市场监管局根据舆情反映,对南部县草市街程氏劳保用品店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自1月24日开始,在微信朋友圈中发布“新型病毒横行,口罩供不应求,希望大家定量购买,以防侵染病毒”等内容,对消费者宣传“口罩缺货,到处都在涨价”。将购进价格为2.95元/只的“天虹牌”劳保用品防尘口罩不断抬价销售,1月24日、25日、26日,销售价格分别抬至5元/只、10元/只、20元/只。当事人行为涉嫌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四川省南部县市场监管局正按照执法程序对该案事实进行全面调查处理,将于近期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三、河南省鄢陵县红月亮大药房

1月29日,河南省鄢陵县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鄢陵县红月亮大药房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2019年12月8日以1元/包的价格购进若干一次性口罩,逐步提高至8元/包的价格销售,2020年1月28日售完。当事人行为涉嫌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河南省鄢陵县市场监管局已对此立案调查,现案件正在办理中。 

四、广州市白云区安康源大药房

1月27日,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白云区安康源大药房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1月24日以25元/包的价格购进“绿爽”舒适防护口罩(10只/包),抬价至125元-150元/包销售。当事人在经营成本并未发生大的变化情况下大幅提价销售,涉嫌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管局于1月27日对当事人进行立案查处,将于近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五、湖南省永州市3人通过朋友圈哄抬口罩价格

1月25日,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市场监管局根据当地公安局移交的线索对罗某、周某、蒋某等3人涉嫌哄抬口罩价格行为进行调查。经查,疫情期间罗某通过自动售货机将进货价为1.6 元-4.2/包的口罩以4-10元/包的价格销售900包。周某以25元/包的价格购进N95口罩并通过微信平台、朋友圈以50元/包的价格售卖4包。蒋某从某药店以19元/包的价格购买一次性口罩30包,通过微信平台、朋友圈以50元/包的价格销售12包。以上三名当事人涉嫌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永州市零陵区市场监管局于1月26日对此立案调查,并将于近期作出处罚决定。 

2月1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疫情防控期间价格违法典型案件(第三批)

一、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益民堂大药房

1月25日,江西省南昌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对进贤县益民堂大药房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涉嫌存在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经查,在进货成本无明显变化的前提下,自1月22日开始,当事人分别加价0.5倍至13倍不等,对外销售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商品,涉嫌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行为。南昌市市场监管局已立案,拟对该药店予以从重处罚。 

二、山东省菏泽市宏卓大药房

1月26 日,山东省菏泽市定陶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举报,对菏泽宏卓大药房有限公司定陶区冬青店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从1月26日早晨至15点30分共计售卖30包飘安牌一次性口罩(规格1*20),疫情前销售价格为2.5元/包,1月26日销售价格为25元/包。当事人行为涉嫌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山东省菏泽市定陶区市场监管局立即责令当事人整改,并依据《价格法》第四十条及《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以简易程序进行行政处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675元,罚款2025元的行政处罚。 

三、山东省聊城市康美大药店

1月28日,山东省聊城市市场监管局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在联合检查中,发现康美大药店(久和社区店)1月6日、1月22日进货价同为3.85元/袋的“袋鼠医生”牌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一袋10只),1月23日起将价格抬高至10元/袋。当事人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相关规定,聊城市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管局正按照执法程序对该案事实进行全面调查处理,将于近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四、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盛泰医药

1月27日上午,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市场监管局接群众举报某药店将平时售价10元的口罩卖到64元,执法人员依法对涉事药店进行检查。经查,滨州盛泰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第六药店于2020年1月23日以16元每包的价格从博兴县一劳保用品店购进3M9001口罩125包,以64元每包的价格销售,共销售了17包,违法所得为816元。当事人借防疫用品需求激增之机,大幅提价对外销售口罩,此行为违反了《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规定,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目前滨城区市场监管局已责令其停止违法经营行为,正按照执法程序对该案事实进行全面调查处理,并将于近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五、安徽省金寨县众客优品

1月27日,安徽省金寨县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称,金寨县众客优品新城区店以29.90元/只高价销售口罩。经查,经营者张某某于2020年1月24日通过微信联系以13.50元/只的价格购进口罩12160只,销售价格分别为29.9元/只、39.9元/只,截止2020年1月28日全部售出。当事人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款、《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规定,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金寨县市场监管局已对此案立案调查,将于近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六、安徽南北药行

1月23日,安徽省宿松县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安徽南北药行连锁有限公司黎河店进行检查,发现该店于2020年1月23日从武汉利丰达贸易公司购进一次性口罩6000只,进价0.5元每只,以1.5元每只的价格对外销售,总共销售2000只,货值金额3000元。当事人行为涉嫌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规定,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宿松县市场监管局正按照执法程序对该案事实进行全面调查处理,将于近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1月30日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公开曝光10起哄抬口罩价格、制售假冒伪劣口罩等典型案件

1、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查处

涉嫌销售无证及假冒伪劣口罩案

1月28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结合舆情监测及市场排摸,与杨浦区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大队、杨浦区公安分局经侦支队联合行动,一举查获涉嫌销售无证及假冒伪劣一次性口罩的违法行为,涉案物品共计5万只。目前,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杨浦区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大队分别对俞存香、杨永勤涉嫌销售无注册证医疗器械案进行立案查处。杨浦区经侦支队以涉嫌“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械罪”立案侦查,并对犯罪嫌疑人杨永勤、俞存香、金圣喜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对犯罪嫌疑人蔡彭年、徐存兰依法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并对涉案嫌疑人周志博开展落地查控侦控措施。

2、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查处

涉嫌未明码标价案

1月28 日,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获悉有消费者在新浪微博发文,反映上海好药师楠溪江药店近期随意抬高口罩价格,即对上海好药师楠溪江药店进行检查,发现上海好药师楠溪江药店近期销售一次性活性炭口罩,进价1元/个,售价2元/个,上述商品未录入电脑进货、销售系统,销售时涉嫌未明码标价。对当事人涉嫌无明码标价的价格违法行为,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

3、青浦区市场监管局查处

涉嫌销售不合格产品案

1月27日,青浦区市场监管局接报反映位于青浦区青湖路869号的上海好药师青湖店正在销售过期口罩。经查,上海好药师青湖店通过朋友介绍及网购等渠道购入防颗粒式口罩2批9000个、一次性医用口罩5万个(均无合格证明材料)用作销售,售价分别为20元/个和1.1元/个。对该药店借疫情之机销售不合格防疫用品的行为,青浦区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并启动行刑衔接机制。

4、宝山区市场监管局查处

涉嫌未明码标价案

1月26日,崇明区市场监管局接到市民来电举报,反映有人在位于上海市崇明区建设镇运南村大队部后面的一厂房内翻新口罩。经查,当事人雇人将手中一批已过保质期的非医用口罩外包装上的生产日期进行篡改,企图向外出售。崇明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予以立案调查,并对上述口罩进行了扣押。

5、崇明区市场监管局查处

涉嫌篡改生产日期案

1月26日,崇明区市场监管局接到市民来电举报,反映有人在位于上海市崇明区建设镇运南村大队部后面的一厂房内翻新口罩。经查,当事人雇人将手中一批已过保质期的非医用口罩外包装上的生产日期进行篡改,企图向外出售。崇明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予以立案调查,并对上述口罩进行了扣押。

6、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查处

涉嫌未明码标价案

1月23日,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接消费者举报,反映辖区商户在销售“鱼跃”医用口罩时提价。经查,当事人上海奉祥堂大药房有限公司现场“鱼跃”医用口罩已经售罄,当场无法提供进货和销售记录。现场检查时,当事人涉嫌未对所售的汤默臣药业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生产的四层活性炭口罩进行明码标价。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以涉嫌违反《价格法》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予以立案调查。

7、闵行区市场监管局查处

涉嫌哄抬物价案

1月22日,闵行区市场监管执法人员根据举报,对位于闵行区平阳路474号“时代联华”超市进行检查。经查,该店现场销售的口罩均无标价,部分产品无中文标识,同时该店近两日内在其网店内销售的PITTA口罩儿童款价格由每盒69元上涨至每盒180元,成人款价格由每盒99元上涨至每盒118元,独立包装的一次性口罩价格由每只5元上涨至每只10元。当事人涉嫌构成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闵行区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

8、普陀区市场监管局查处

涉嫌哄抬物价案

1月22日,普陀区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有商户在美团外卖平台上高价销售口罩。经核查,普陀区曾平便利店便利店以69元/袋购得4袋日本进口PITTA口罩,在“美团外卖”平台上以198元/袋的价格发布商品信息,4袋均已售出。当事人涉嫌利用疫情哄抬口罩价格,普陀区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

9、长宁区市场监管局查处

涉嫌无证销售过期二类医疗器械案

1月22日,有消费者称在位于长宁区的凌空soho京东便利店内买到过期口罩。经查,该店未能提供有效的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备案证明,长宁区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在该店库房内查见7包未拆封的“华益”牌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每包20个,产品标注生产日期为2017年06月09日,有效期两年,现均已过期。当事人涉嫌经营过期的医疗器械以及未按规定备案等违法行为,长宁区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

10、奉贤区市场监管局查处

涉嫌哄抬物价案

1月21日起,奉贤区市场监管局陆续接到关于上海名颉科技有限公司的投诉举报,均为反映该公司在疫情发生后短时间内大幅度提高网店售卖的口罩商品价格,其销售的3M口罩官方销售价为139元/盒,该公司销售价为398元/盒。奉贤区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以上10起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北京三家药店罚款50万到300万

1月30日,朝阳区市场监管局在执法检查中发现,北京东升天保堂连锁药店有限公司十里河店、北京百好堂医药经营有限公司第七分店、北京华辰康泰医药有限公司三家药店,在疫情防控期间均存在哄抬口罩价格的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法规,拟分别对当事人处以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新京报)

湖北黄冈市黄州区普瑞康大药房

1月28日,湖北省黄冈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黄冈市黄州区普瑞康大药房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在1月22日至27日将N95口罩的售价从19元抬高至35元,涉嫌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黄冈市市场监管局正按照执法程序对该案事实进行全面调查处理,将于近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黑龙江讷河市天一药店

1月28日,黑龙江省讷河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讷河市天一药店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1月27日将一次性口罩售价由3.00元/包大幅抬高至20.00元/包,且未按规定对进行明码标价。当事人行为涉嫌构成哄抬价格、不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讷河市市场监管局正按照执法程序对该案事实进行全面调查处理,将于近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来源:市场监管总局

上海家乐福顶风抬菜价:罚200万

1月28日,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在巡查中发现,上海联家超市有限公司徐汇店(家乐福徐汇店)在春节疫情期间销售的精选生菜、小白菜、鸡毛菜、油麦菜、菠菜等15个品种的蔬菜,在进货价格无明显浮动的情况下,多次调高销售价格,存在涨价幅度大、品种多以及价格临时调高变动的情况,其中生菜、小白菜、鸡毛菜的涨幅分别为692%、405%、330%。1月30日上海市政府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许瑾介绍了针对家乐福徐汇店拟罚款20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来源:运营商财经网)

湖北鄂州康福源药店:罚款35万元

1月28日,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支队接到群众举报称,位于该市凤凰路武商量贩店附近的康福源药店,正在高价售卖防疫口罩。经查,该药店为鄂州市吴都医药有限公司旗下网点,店内所售的口罩、消毒液等相关防疫用品的价格,存在翻倍上涨的情况。根据《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期间有关价格违法行为认定与处理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该行为已构成哄抬物价。

鄂州市市场监管局对吴都医药有限公司涉嫌哄抬物价行为依法进行了调查取证,依法向该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要求该公司立即整改,处以罚款35万元。(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华润万家白菜1斤近6元,罚款10万

根据群众举报,1月28日早,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就来到西安市华润万家未央路店,对蔬菜价格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店与兰州宜宝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联营柜台在销售大白菜的过程中存在提价的问题。

“1月22日至25日,该店大白菜每斤售价是1.58元,到1月26日及27日上午,将价格调整为每斤5.98元。”该店的行为涉嫌哄抬价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拟对该店进行10万元罚款。(来源:西安日报

西安黑心药房大提价,罚款27000

1月28日早,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达了对位于丈八四路的安臣大药房处罚决定书,该店春节期间哄抬口罩、酒精等防疫用品价格,并进行“账外”销售。

“这家药房,将口罩、酒精等医疗物品,以高出进价两倍的价格进行销售,扰乱了市场秩序。”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王伟予表示,在接到群众举报后,市场监管部门立即对其进行了立案查处,并对药店负责人予以约谈,要求该药店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稳定相关医药用品价格。同时依据价格法相关规定,根据违法金额对其做出上限27535元的处罚。

工作人员在现场向记者展示了这家药店“账外”销售的医疗用品,记者看到有一次性口罩、酒精、棉球等五个品种的防疫用品,其价格均不同程度提升,其中3M口罩的销售价格提升至40元每个,免外洗凝胶每个100元。(来源:西安日报

延安市仙堂国医馆大药房口罩提价

1月28日,延安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宝塔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对宝塔区百米大道和仙堂国医馆大药房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销售的3M品牌9001型号N90口罩,进货价(当事人供称)20元/只,实际销售价格30-58元/只,提价幅度50%-190%,且涉案口罩未按规定明码标价。当事人涉嫌构成哄抬价格及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延安市市场监管局于当日进行立案调查,将于近期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来源:央视)

浙江省诸暨市天晴大药房

1月27日,浙江省诸暨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诸暨市隆基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天晴大药房开展检查。经查,当事人在1月22日-26日期间借口罩等防疫用品需求激增之机,将进货价为12.5元/包的口罩以40-50元/包不等的价格在其经营场所内销售。当事人涉嫌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诸暨市市场监管部门于当日对其立案调查,并将于近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延安市延长县为民大药房小豆沟店

1月26日,延安市延长县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对延长县为民大药房小豆沟店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于1月23日在西安某公司购进3M品牌N90口罩150包,进货价每包32元,销售价每包45-55元,加价率40%-71%,且涉案口罩未按规定明码标价。当事人涉嫌构成哄抬价格及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延长县市场监管局已于1月29日下发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近期将按照法律程序作出行政处罚。(来源:央视)

江苏省新沂市协和大药房口罩价格翻五倍

1月26日,江苏省新沂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对新沂市协和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借口罩等防疫用品需求激增之机,将单只装一次性口罩由1元/只逐步涨价至5元/只销售。当事人行为涉嫌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新沂市市场监管局正按照执法程序对该案事实进行全面调查处理,将于近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来源:江苏省新沂市市场监管局

苏州一对父子销售假冒3M口罩上千只

据江苏省苏州昆山警方通报,赵某和儿子在昆山经营一家劳保用品批发店,随着最近疫情在全国范围爆发,口罩销售紧俏,赵某父子俩购进各型号假冒3M口罩等防护用品,通过在网上发帖、线下交易的方式进行销售。

1月26日晚,昆山警方接到举报后,随即开展调查研判工作,将涉案嫌疑人赵某父子抓获,在其仓库及车辆内查获假冒3M品牌口罩(各型号)1500余只、假冒3M呼吸器500余个、假冒3M耳塞2万余只,涉案价值5万余元。目前,赵某父子因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来源:江苏省苏州昆山警方通报

天津一药房12元口罩卖128元,遭罚款300万元

天津一药店以128元高价出售进货价12元的N95口罩被查处。

市场监管部门到达该药店时,销售人员表示没货,但其仓库里囤积了大量N95口罩。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当场责令这家药店暂停营业,接受下一步调查处理。

1月26日上午11点,津南区市场监管委接群众举报,位于津南区柳盛道上(环湖医院南门对面)的旭润惠民大药房,存在哄抬口罩价格的情况。

经查,药店有一款N95口罩从23号开始销售,进货价格12元/袋,销售价格高达128元。此外还有一款普通一次性口罩,此前售价一直是19元/袋,从22日开始突然涨价到68元/袋。药店涉嫌不明码标价、哄抬物价、非法牟取暴利。检查人员当场查扣涉事产品,并责令药店暂停营业,同时立即启动立案调查程序。

根据违法事实和相关法律法规,津南区市场监管局已经向该单位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拟给予该单位 300 万元的行政处罚。目前,此案涉嫌经济犯罪问题已移送公安机关。(来源:天津市场监管局)

两根黄瓜18元 罚款50万

1月25日,青海省西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当地市民举报,称海湖新区大润发超市蔬菜价格普遍超高,“一个包心菜卖到33元、黄瓜两根18元”。随后,经西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核查,上述大润发超市销售的纳入政府干预价格范围的21种蔬菜中有9种蔬菜价格超过批零差率,其余蔬菜品种价格虚高,执法人员立刻制作现场笔录并进行立案调查。

按照西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最新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处罚规定》的相关规定,西宁市海湖新区大润发超市擅自哄抬物价的行为严重违法,属于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行为,西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对其作出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来源:青海省西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

南昌一药房被罚款300万

1月25日,根据举报线索,南昌市市场监管局对进贤县益民堂大药房进行了突击检查。

经查明,当事人以牟取暴利为目的,在进货成本无明显变化的前提下,却于1月22日始,在之前售价的基础上分别加价0.5倍至13倍不等,对外销售与防疫有关联的商品,大幅度提高价格 。

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据此,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对该药店处以顶格处罚,罚款300万元。(来源:南昌日报

甘肃武威益生堂药房:价格翻倍,卖1罚5

1月24日,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武威市凉州区益生堂大药房开展检查。经查,该店将前一日进货价为15元/只的KN95折叠式防颗粒物呼吸器以30元/只的价格销售,将前一日进货价为10元/包的一次性口罩以20元/只的价格销售。当事人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凉州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1350元,并处罚款56750元。(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北京济民康泰大药房:罚款300万

因大幅提高口罩售价被立案调查的北京济民康泰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丰台区第五十五分店,将被处以300万元的行政处罚。这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以来,北京市监管部门开出的首张重磅罚单。

1月23日,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北京市济民康泰大药房丰台区第五十五分店大幅抬高N95型口罩销售价格的行为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借口罩等防疫用品需求激增之机,将进价为200元/盒的口罩(十只装),大幅提价到850元/盒对外销售,而同时期该款口罩网络售价为143元/盒。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丰台区市场监管局已向该药店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拟对其作出罚款300万元的行政处罚。(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福建省晋江市东南医药药店连锁紫帽分店

1月23日,福建省晋江市市场监管局对晋江市东南医药药店连锁紫帽分店开展调查。经查,当事人将进价为0.85元/包的一次性口罩(10个装),从日常3元/包的售价大幅提价到20元/包,涉嫌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晋江市市场监管局已对此立案调查,正按照执法程序进行全面调查处理。(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上海时代联华超市遭立案调查

1月22日,闵行区市场监管执法人员根据举报,对位于闵行区平阳路474号“时代联华”超市进行检查。经查,该店现场销售的口罩均无标价,部分产品无中文标识,同时该店近2日内在其网店内销售的PITTA口罩儿童款价格由每盒69元上涨至每盒180元,成人款价格由每盒99元上涨至每盒118元,独立包装的一次性口罩价格由每只5元上涨至每只10元。当事人涉嫌构成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闵行区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来源:人民网)

《文明诚信投诉公约》

我要投诉

24小时有效投诉20209

累计有效投诉32929953

黑猫投诉
官方邮箱:heimaotousu@vip.sina.com

合作机构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召回技术中心
全国消费品缺陷线索检测协作网
APP风险检测
新浪人民调解委员会
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
金盾
新京报智库

合作媒体

新华社 人民网 央视新闻 央视财经 工人日报 法治日报 中国消费者报 消费日报 证券日报 中国交通广播
央广网经济之声天天315 财经网 中国商网 华夏时报 经济观察报 中国经营报 中国网财经 中国科技投资 中国食品报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报告 新京报 北青网 千龙网 新闻晨报 新快网 鲁网 山东商报 泰山财经 钱江晚报
燕赵都市报 潇湘晨报 金陵晚报 安徽商报 陕西日报 今日女报 消费者报道

合作律所

  • 北京浩云律师事务所
  •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
  • 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
  • 北京道可特律师事务所
  • 岳成律师事务所
  • 广东保典律师事务所
  • 泽普律师事务所
  • 北京亿中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