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黑猫投诉-新浪旗下消费者服务平台

大家为何抵制快递柜?丰巢又为何一意孤行?

综合新浪微博2020.06.19 19:15

4月30日起,丰巢快递柜开始实行超时收费的“会员制”,非会员包裹只可免费保存12小时,超过需收取0.5元/12小时的费用,收费引发广泛关注和质疑,相关事件屡上热搜。

那么消费者为何对丰巢的收费有如此强烈的不满?

消费者不满意的主要原因:

不经同意擅自放快递柜

 针对此事,黑猫投诉在微博发起的投票:

投票显示:近半数消费者不满意的原因在于快递员“不经同意擅自放快递柜”,同时超过三分之一的消费者觉得12小时的时间太短,相对而言,只有15%的人数不同意收费,这说明相比收费制度而言,快递不经同意被放入快递柜才是大部分消费者不满丰巢的主要原因。

同时消费者表示“只要快递有给我打电话并且我不在的情况下,我很愿意放丰巢的,问题是在家也不给送到家,快递公司自己的承诺就因为这个兑现不了。”

对于“丰巢已经免费提供五年的使用”这一说话,更是有网友表示“丰巢方便的是那些件多时间少的快递员以及家中没人收件的上班族,说是五年免费,听起来丰巢很伟大,可是想过我们这些家中每天有人却不得不下楼取快递的人的五年吗?你方便了几年,我就麻烦了几年,你晚上8.9点送件,我都洗漱完了,玩着游戏,被迫下楼拿快递,为什么呢?因为第二天早上8.9点还没醒来。”

丰巢高管回应 :

未来会继续推进会员制度

截至 5 月 9 日,丰巢遭70多个小区的抵制。面对部分小区开始停用丰巢快递柜的情况,5月11日晚间,丰巢CMO李文青接受媒体采访时明确表示:“如果消费者不想用丰巢做代收,就可以选择我再想想,拒绝使用丰巢,那么下一次他的包裹就不会被快递员投递到丰巢里了。”对于停用丰巢快递柜的小区,她表示“目前将按照协议来处理”。

李文青还强调,丰巢智能柜超时收费的设计,已经考虑到了快递员没有打电话给消费者这类情况,但对此没有做进一步的说明。

丰巢为何一意孤行?

首先,大多数消费者的不满主要是针对快递员为了提高配送量而擅自放入快递柜的行为,只要在制度上加以完善即可,毕竟顺丰的快递员都是送货上门的(你品,你细品);同时单次超时五毛看似很多,但是5元的月卡和12元的季卡对于不能在家收快递的上班族而言完全可以接受,毕竟这个费用并不多。

其次从早期的扩张与布局情况来看,丰巢可谓是烧钱扩张的典型。从2015年6月,顺丰、中通、申通、韵达、普洛斯五家企业共同投资5亿元,创建了丰巢,到2019年12月普洛斯撤资,至此只剩下顺丰一家,丰巢的财务状况不容乐观。据丰巢2020年一季度未经审计的财报显示,其营业收入3.34亿元,亏损2.45亿元。2019年丰巢营收16.14亿元,亏损7.81亿元。截至2018年末,丰巢通过四轮股权融资获得55亿的同时,累计亏损也超过10个亿。快速扩张带来长期亏损的后遗症,使得丰巢不得不寻求其他途径来取得盈利,降低租地成本、取得广告收入、开展会员制度等方案自然搬上了议事日程。

最后根据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3月31日,丰巢快递柜占比约44%。被丰巢收购的中邮速递易柜机,则占有约25%的市场份额。根据天风证券的统计,合并之后,两大品牌将共计占到市场69%的快递柜份额,而剩下的市场份额菜鸟驿站占了大多数。

中消协回应丰巢事件

尽快将智能快件箱纳入公共消费

5月13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三方面观点:

 智能快件箱服务收费标准

宜参照公共服务价格管理方式

智能快件箱服务是快递行业服务环节的细化和延伸,一定程度上满足了消费者对快递服务的多样化、个性化消费需求。智能快件箱在服务差异性、服务互动性等方面,弥补了成建制小区依据普遍服务标准设立的投递箱的不足,但其设置是以消耗小区公共资源为代价,为越来越多小区消费者服务,因而具有小区公共服务属性。2019年10月1日实施的《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就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设置合理免费保管期限提出了相关要求。设立在小区内为消费者提供的智能快件箱服务,应当纳入小区物业服务业务范围,合理保管期限内不应单独收取服务费用,并妥善做好保管期外的服务衔接。对于确有需要超期限使用智能快件箱服务的,其收费标准的确定宜参照公共服务价格管理方式确定,而不能简单通过市场化机制解决。

政府有关部门

应当及时制止和查处

智能快件箱服务涉及小区物业、智能快件箱运营者、快递公司、电商平台以及业主委员会、小区消费者等多方利益主体,需强化综合监管、共同治理,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小区物业及智能快件箱运营者、快递企业、电商平台等经营者通过智能快件箱为消费者提供相关服务前,应当一对一明确告知消费者免费保管期限以及服务收费标准等与消费者利益相关事项,并得到消费者同意。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对于涉及小区消费者利益事项,要畅通利益表达渠道,充分听取消费者意见,保障消费者监督权、建议权。对于违反邮政管理、物业服务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侵害小区消费者合法权益和正当利益的,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制止和查处。

建议智能快件箱服务

纳入公共消费范畴

消费者需求是推动智能快件箱服务持续发展的最终动力。政府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消费者需求,既要满足消费者对普遍服务提出的更高质量要求,又要适应消费者差异化、个性化服务需要,适当延伸或扩大公共服务领域和范围,提高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标准,将小区原有投递箱智能化升级改造作为“新基建”项目,纳入公共消费范畴,努力服务广大消费者美好生活需要。

对此,你怎么看?

来源 | 综合新浪微博

《文明诚信投诉公约》

我要投诉

24小时有效投诉20248

累计有效投诉32930053

黑猫投诉
官方邮箱:heimaotousu@vip.sina.com

合作机构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召回技术中心
全国消费品缺陷线索检测协作网
APP风险检测
新浪人民调解委员会
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
金盾
新京报智库

合作媒体

新华社 人民网 央视新闻 央视财经 工人日报 法治日报 中国消费者报 消费日报 证券日报 中国交通广播
央广网经济之声天天315 财经网 中国商网 华夏时报 经济观察报 中国经营报 中国网财经 中国科技投资 中国食品报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报告 新京报 北青网 千龙网 新闻晨报 新快网 鲁网 山东商报 泰山财经 钱江晚报
燕赵都市报 潇湘晨报 金陵晚报 安徽商报 陕西日报 今日女报 消费者报道

合作律所

  • 北京浩云律师事务所
  •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
  • 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
  • 北京道可特律师事务所
  • 岳成律师事务所
  • 广东保典律师事务所
  • 泽普律师事务所
  • 北京亿中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