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黑猫投诉-新浪旗下消费者服务平台

起底大搜车旗下弹个车:二次审核+三道围墙 买车秒变租车

新浪财经综合2020.06.18 09:33

  用户之痛:二次审核+三道围墙 买车秒变租车  

  来源:北京青年报

  月入5千,存款2万,却心系一台20万元的爱车,对于很多后浪来说,人生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抬头突见“弹个车、0首付、分期0压力、5分钟审核、含购置税、首年保险”……这哪里是广告,分明是雪中送炭啊。

  这个看似可以圆无数年轻人越级买车梦的弹个车,是大搜车推出的汽车新零售平台。虽然2016年11月15日才成立,但凭借“4年分期、0-1成首付”的金融方案砸掉了所谓的购车门槛,一时间受到很多人追捧。但随之而来的是,车主维权案例前赴后继般涌现。日前,《北京青年报》通过相关渠道进入到弹个车用户维权群,两个维权群已有近4000人,群主梁明(化名)表示人数还在增加。在众多维权者中,有律师、金融从业者,甚至还有弹个车门店的前店长,暴露出的各种问题也令人匪夷所思。

  付了“首付”:买车莫名其妙变租车

  你能想像在付了一年的车款分期后,突然发现自己并不是在买车,而是在租车吗?

  天真限制了你的想像力。

  弹个车用户张旭告诉《北京青年报》:“2019年3月23日,我通过弹个车平台,支付87900元首付款购买了一辆宝马X3。直到今年2020年1月在网上看到关于弹个车‘买变租’的新闻后,我向弹个车方面询问后得知:当时所谓的购车,其实是融资租赁,也就是说在过去的一年中,自己一直是在租车。”

  而张旭的遭遇绝非个案。《北京青年报》了解到,弹个车向消费者提供的其实是汽车融资租赁服务,用户第一年实际是在向弹个车租车。那么为何有很多用户会产生“按揭买车”的认知?

  不少用户反映,弹个车销售人员并未说明是租赁,而且当年的订单页面也没有说是租车。大搜车用户李超提供了2018年6月在弹个车下单时的订单截图,其中各类费用以“先用、首付、月供”为名目。李超质疑:“按普通消费者的理解,‘首付’难道不能代表分期购买的消费方式吗?”

  如今,《北京青年报》在弹个车页面看到,当年的“购车订单、首付、月供”已被修改为:“订单详情、首付租金、首付月租”。针对此变化,有老用户向弹个车提出异议,弹个车回应道:“正常更新、用词专业化调整。”

  但实际上,弹个车所谓的“更新、调整”实则来自于监管部门的施压。2019年,由于弹个车此类维权人群涌现,针对弹个车“锐化买车,弱化租车”的广告宣传,浙江省消保委对弹个车进行过约谈,并要求其整改。浙江省消保委明确弹个车广告存在一定的误导嫌疑,已要求弹个车在官网首页和电子合同中做出相应的调整。将第一年租车性质和金融方案罗列得更清楚。

  不过,就此前因“首付”等不明确字眼对消费者造成的误导,弹个车是否需要承担负责?

  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邱宝昌认为:“如果此前弹个车存在虚假、引人误解的宣传,那首先侵犯了消费者的充分知情权。将融资租赁误导为分期、按揭买车的行为,进一步损害了消费的自主选择权。因为不排除消费者知晓‘租车’的事实后,放弃买车的可能。消费者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弹个车承担相应责任。”

  客观地看,虽说弹个车广告宣传、订单页面可能存在消费“误导”的嫌疑,但汽车作为日常生活中大宗商品,消费者为何会置交易合同于不顾?

  其实,关于弹个车“租车”的细节,在双方签订的《融资租赁协议》确有约定。但不少消费者反映:销售人员对“租车”只字未提,仅是在他们的指导下输入了几次密码、验证码,并不知晓自己曾签署过协议,甚至不知“融资租赁”为何物?

  据了解,“弹个车”APP端合同由E签宝等第三方电子签名机构向客户发送手机验证码,客户以输入验证码的形式进行电子签名,签署后生效。也就是说,用户从输入密码的那时起,就已经生成了合同。

  弹个车似乎预见了其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在《融资租赁协议》中有这样一条约定:“任何一方不得以签约形式为由质疑本协议有效性,并主张权利。”

  邱宝昌认为:“既然弹个车采用的是融资租赁的模式,并且其当初推广的‘首付、月供’的含义,明显区别于大众的普遍理解。弹个车作为经营者应以显著、醒目的方式提醒消费者注意,而非一带而过。由于弹个车没有进行详细告知,那这样的格式合同可能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应当构成合同无效的条件。当然,最终结果要由监管、司法部门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

   二次审核:低门槛背后的“大山”

  很多消费者表示,当初看中弹个车是由于其“0-1成首付”的优惠条件。但是,从目前的维权情况来看,弹个车“低门槛”的卖点似乎更像是一场“赌博”。

  据观察,弹个车下单操作流程简单,消费只需通过支付宝进行信用审核,前后时长不超过5分钟。不得不说,相比银行贷款,弹个车的审核流程,看似要“高效、容易”得多。

  “最初的审核其实只是‘租车’的资格审核,真正的考验在第二年。”曾经是四川德阳一家弹个车门店店长的羊鹏告诉《北京青年报》,“2018年8月我加入了弹个车门店,自己也在弹个车平台购买了汽车。但当时,我们员工也不清楚融资租赁的具体情况,培训时候只说是买卖。包括我在内,很多消费者在用车一年后才知道,用户还需要经过二次审核。”

  原来,根据弹个车的购置方案,消费者租车一年后,第二次审核通过才有资格使用36期分期购买的方式。若审核不通过,用户只能选择:一次性付清尾款、续租或退车。

  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按照弹个车《融资租赁协议》的约定:待乙方资质通过贷款机构审核后,乙方可以获得36期最优方案。

  那么,如何才能通过弹个车“二次审核”?《北京青年报》在弹个车天猫平台向客服询问时,客服人员表示:“客户首年通过分期支付租金,到期支付尾款方式完成车辆购买,客户正常履约之后即可获得车辆所有权。”

  但实际上,根据部分消费者反馈,即便正常履约也未能通过审核。弹个车用户宿久弘表示:“用车第一年期间,我从未出现过逾期,但照样没能通过二次审核”。宿久弘向《北京青年报》提供了每月按时履约的付款记录。

  “所以,往往当用户跨过第一年的低门槛后,才知道要‘走出去’有多难。更何况,有些消费者之所以选择弹个车,本就是因为在4S店达不到贷款资格。”羊鹏如是说。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二次审核不通过的用户来说,接下来将面临:一次性付清尾款、续租、退车,三道“围墙”般的选择。

  “一次性付清尾款”,显然,对于当初看中“低首付、长分期”的弹个车用户来说并非最佳选择。

  “续租”,车辆产权依然不属于自己,每月还需支付月租,租赁的费用由弹个车方面决定。

  “退车”,弹个车用户要承担车辆指导价百分之十的违约金,还要赔偿车损费(车辆的定损金额由弹个车平台的说法为依据)。

  如果这三点消费者都不接受呢?根据弹个车用户的反馈,弹个车的人员有权限通过GPS定位找到车辆并拖走、拍卖,客户不仅需要承担拖车费用,还要支付相关违约金。

  归根结底,困扰消费者的二次审核标准究竟是什么?网商银行明确回复《北京青年报》,并不负责弹个车用户的二次审核工作。但是,大搜车对《北京青年报》回应称,第二年的贷款分期由银行等金融机构给予最终审核意见。

  如此,大搜车的二次审核便成了谜。

  产权过户:“低首付”换来的“高成本”

  即使成功通过了“二次审核”的用户也并非都是幸运儿。此前,曾有报道称:弹个车在短短的三年内,通过弹个车交易的客户就有40多万,其中有一半已经拿到了汽车的产权。

  但实际上,那些“拿到了汽车产权”的人也在维权。

  在弹个车的《融资租赁协议》中写道:当向金融机构申请,通过资质审核后,才能获得36期“最优金融方案”。也就是说,这其中可能存在因资质问题,无法获得“最优金融方案”的情况。所以,部分车主在用车的第二年,出现需要在此时支付首付,或者还款额增加的情况。

  弹个车用户兰英杰在南京麒麟门门店购买奔驰C200L,车架号LE4WG4CB1JL404154,订单显示:“首付1成35300元,月供7988元,服务费6000元”,销售人员没有告知贷款事项,也没有告知利息事宜。第二年通过二次审核完成车辆过户时,兰英杰被要求支付29610元首付,月供9237.96月,缴纳的强制保险费用6472.77元。这样算下来,一辆指导价32万元的车,最后变成接近50万元,高于市场价13万元之多,高出本来价格36%。兰英杰购车的年利息已高达18%。

  相关金融律师告诉《北京青年报》,弹个车的汽车分期贷款利息明显要高于银行及汽车金融公司。弹个车用户的贷款方网商银行的工作人员也向《北京青年报》表示:“大搜车的客户贷款利率在8%-18%区间。”

  而正常的汽车贷款利率远没有如此高得吓人。北京市中国银行青年路支行贷款经理告诉《北京青年报》:“我行汽车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20%,分期最长为5年。贷款年费率在4%左右,如果厂家有贴息费率会更低。”一家汽车金融服务公司工作人员也表示:“目前我们公司要求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20%,最长分期时限为5年。由于厂家有贴息政策,目前年息为0-4.88%。”

  值得一提的是,弹个车的车型售价按照汽车厂家指导价执行。而传统4S店通常能提供比官方指导价更低的价格,且通过银行、汽车金融服务公司为消费者提供贷款服务。相比之下,弹个车所谓的优势似乎只剩下“首年送保险、免费提供首年上牌和过户服务”,而消费者却要为此承担二次审核不过“买变租”以及无标准高价购车的风险。

  文/张宇豪  供图/视觉中国

《文明诚信投诉公约》

我要投诉

24小时有效投诉20342

累计有效投诉32937919

黑猫投诉
官方邮箱:heimaotousu@vip.sina.com

合作机构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召回技术中心
全国消费品缺陷线索检测协作网
APP风险检测
新浪人民调解委员会
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
金盾
新京报智库

合作媒体

新华社 人民网 央视新闻 央视财经 工人日报 法治日报 中国消费者报 消费日报 证券日报 中国交通广播
央广网经济之声天天315 财经网 中国商网 华夏时报 经济观察报 中国经营报 中国网财经 中国科技投资 中国食品报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报告 新京报 北青网 千龙网 新闻晨报 新快网 鲁网 山东商报 泰山财经 钱江晚报
燕赵都市报 潇湘晨报 金陵晚报 安徽商报 陕西日报 今日女报 消费者报道

合作律所

  • 北京浩云律师事务所
  •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
  • 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
  • 北京道可特律师事务所
  • 岳成律师事务所
  • 广东保典律师事务所
  • 泽普律师事务所
  • 北京亿中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