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黑猫投诉-新浪旗下消费者服务平台

首页>详情

诱导消费18800会员,霸王条款,未开启服务,要求全额退款

发布于 2018年10月19日 22:08
  • 17347251542
  • 珍爱网
  • 要求全额退款,不接受交5%-30%违约金
  • 18800元
  • 投诉已完成
黑猫消费者服务平台 自动完成 09-22 11:00:20

距离商家最新回复已经30个自然日,期间用户未做进一步操作,系统已自动变更为“已完成”状态。如对企业处理结果有异议,可重新发起投诉。


珍爱网
回复 08-23 10:49:42

已隐藏内容


补充投诉 11-06 12:00:45

昨天全款已经到账,非常感谢黑猫投诉平台


补充投诉 10-28 14:16:01

10月27日下午,珍爱网温主任给我打电话说可以给我全额退款了,下周我去办理退款。


补充投诉 10-25 20:21:59

10月25日,大连的经理电话联系我说全额退款是不可能的,一开始说让我交5%的违约金,之后我说我不同意,我说要全额退款,经理说帮助我争取3%的违约金,我不同意,希望聚投诉帮助我全额退款,我只是签了合同并为开启服务。


黑猫消费者服务平台 商家处理中 10-23 10:56:46

已分配商家 珍爱网


黑猫消费者服务平台 商家未匹配成功 10-19 22:12:17

您投诉的商家 珍爱网 未匹配成功,我们将尽快帮您寻找商家,推进其处理投诉,请保持手机畅通并留意官方消息推送。


黑猫消费者服务平台 审核通过 10-19 22:12:17


发起投诉 10-19 22:08:24

我在9月25日下载了珍爱网APP,本来想要交友聊天,结果从9月27日开始一直给我发送多条短信,我不堪大量电话和短信的骚扰就接了电话,一个夏夏老师就开始一直夸我让人防备降低,让我去大连东港万达中心41层珍爱网线下店,电话里跟我讲了一个小时多,电话里说不收费,10月14日我来到珍爱网线下店,一个红娘给我领进一个屋子里,一开始不说收费之后问我有没有花呗和信用卡,之后就开始说18800办会员5个月,之后红娘承诺这个会员如果在5个月没有找到合适的另一半可以一直给我提供服务,在长达两三个小时的套路下我被说的迷迷糊糊的,红娘先让我扫码付款,说分期2年也可以花呗的利息低,给我打印了一个后来我发现不正规的A4纸大小的电子收据,付完款之后才让我看合同,合同是电子版的,说之后发送我的邮箱里,让我急促的签字,并没有给我时间看合同上详细的内容,我晚上看合同发现合同明显就是霸王条款,有很多对消费者不公平的条款,例如合同中第二项第2条“在本合同生效后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提出终止的、缴纳的服务费不予退还。乙方提出终止的,乙方应退还甲方已缴纳的服务费,并不承担其他违约责任”违反了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违反消费者权益法公平交易原则。还有我签定的《服务合同》违反了《消费者权益法》第三章第24条,并且以显著方式提醒消费者注意重大利害关系内容,还在双方的义务和权利免责声明等其他规定中多处出现对消费者显失公平的条款。之后又有一个情感老师的苗苗姐各种忽悠我说我情感中一定要按她说的去做,回家我越想越不对劲,10月15日我给珍爱网客服打电话说要全额退款,说周三有人跟我联系,之后有人联系我问我退款情况,10月18日我和小姨还有小姨夫一起去了珍爱网线下门店沟通退款事宜,我说要找经理,红娘表示经理不在开会去了,后来给了领导的微信,10月19日大连珍爱网领导打电话给我说可以帮助我反馈总部,需要交5%-30%的违约金,后来又说可以帮助我申请交5%的违约金,我不接受交违约金,我要求全额退款,经理表示全额退款是不可能的。我对珍爱网的合同出现霸王条款和诱导消费者消费进行投诉,声明我只是签了合同并为开启服务,要求珍爱网全额退款。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黑猫投诉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3.黑猫投诉处理投诉不收取任何费用,凡以黑猫投诉名义收费的均为冒充、欺骗行为,请及时报警并与黑猫官方反馈。举报邮箱 heimaotousu@vip.sina.com。
4.请大家选择官方渠道解决消费纠纷,不要轻信第三方机构或个人办理退费以免受骗。请不要随意通过QQ或微信等方式添加陌生人,更不要给陌生人汇款,谨防被骗,如遇诈骗请及时报警。

《文明诚信投诉公约》

我要投诉

24小时有效投诉14694

累计有效投诉18479222

黑猫投诉
黑猫投诉
官方邮箱:heimaotousu@vip.sina.com

合作机构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召回技术中心
APP风险检测
新浪人民调解委员会
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
金盾
新京报智库

合作媒体

新华社 人民网 央视财经 中国消费者报 工人日报 法治日报 消费日报 证券日报 中国交通广播 央广网经济之声天天315
财经网 中国商网 华夏时报 经济观察报 中国经营报 中国网财经 中国科技投资 中国食品报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报告
新京报 北青网 千龙网 新闻晨报 新快网 鲁网 山东商报 泰山财经 齐鲁晚报 钱江晚报
燕赵都市报 潇湘晨报 金陵晚报 安徽商报 陕西日报 中国城市新闻网 今日女报 消费者报道 差评

合作律所

  • 北京浩云律师事务所
  •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
  • 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
  • 北京道可特律师事务所
  • 岳成律师事务所
  • 广东保典律师事务所
  • 泽普律师事务所
  • 北京亿中律师事务所

重要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