诱导消费18800会员,霸王条款,未开启服务,要求全额退款
- 17347251542
- 珍爱网
- 要求全额退款,不接受交5%-30%违约金
- 18800元
- 投诉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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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全款已经到账,非常感谢黑猫投诉平台
10月27日下午,珍爱网温主任给我打电话说可以给我全额退款了,下周我去办理退款。
10月25日,大连的经理电话联系我说全额退款是不可能的,一开始说让我交5%的违约金,之后我说我不同意,我说要全额退款,经理说帮助我争取3%的违约金,我不同意,希望聚投诉帮助我全额退款,我只是签了合同并为开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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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9月25日下载了珍爱网APP,本来想要交友聊天,结果从9月27日开始一直给我发送多条短信,我不堪大量电话和短信的骚扰就接了电话,一个夏夏老师就开始一直夸我让人防备降低,让我去大连东港万达中心41层珍爱网线下店,电话里跟我讲了一个小时多,电话里说不收费,10月14日我来到珍爱网线下店,一个红娘给我领进一个屋子里,一开始不说收费之后问我有没有花呗和信用卡,之后就开始说18800办会员5个月,之后红娘承诺这个会员如果在5个月没有找到合适的另一半可以一直给我提供服务,在长达两三个小时的套路下我被说的迷迷糊糊的,红娘先让我扫码付款,说分期2年也可以花呗的利息低,给我打印了一个后来我发现不正规的A4纸大小的电子收据,付完款之后才让我看合同,合同是电子版的,说之后发送我的邮箱里,让我急促的签字,并没有给我时间看合同上详细的内容,我晚上看合同发现合同明显就是霸王条款,有很多对消费者不公平的条款,例如合同中第二项第2条“在本合同生效后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提出终止的、缴纳的服务费不予退还。乙方提出终止的,乙方应退还甲方已缴纳的服务费,并不承担其他违约责任”违反了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违反消费者权益法公平交易原则。还有我签定的《服务合同》违反了《消费者权益法》第三章第24条,并且以显著方式提醒消费者注意重大利害关系内容,还在双方的义务和权利免责声明等其他规定中多处出现对消费者显失公平的条款。之后又有一个情感老师的苗苗姐各种忽悠我说我情感中一定要按她说的去做,回家我越想越不对劲,10月15日我给珍爱网客服打电话说要全额退款,说周三有人跟我联系,之后有人联系我问我退款情况,10月18日我和小姨还有小姨夫一起去了珍爱网线下门店沟通退款事宜,我说要找经理,红娘表示经理不在开会去了,后来给了领导的微信,10月19日大连珍爱网领导打电话给我说可以帮助我反馈总部,需要交5%-30%的违约金,后来又说可以帮助我申请交5%的违约金,我不接受交违约金,我要求全额退款,经理表示全额退款是不可能的。我对珍爱网的合同出现霸王条款和诱导消费者消费进行投诉,声明我只是签了合同并为开启服务,要求珍爱网全额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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