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绑定支付宝自动充话费未到账和联通欺诈消费者的问题
- 17347320664
- 中国联通客服
- 正视问题赔礼道歉,履行承诺并且赔偿消费者损失
- 160元
- 投诉已完成
距离商家最新回复已经30个自然日,期间用户未做进一步操作,系统已自动变更为“已完成”状态。如对企业处理结果有异议,可重新发起投诉。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及提供的信息小U已再次交到我司工作人员核查跟进,请您留意我司工作人员的联系回复哦,谢谢!
合肥联通是吃干饭的麽?问题一直拖着没处理,找借口。关于用户提出的质疑篡改我后台激活日期的问题一直说记录在案,却不予回复。联系过程中客服说并未有此记录。关于电信条例中规定的,电信服务工作者在提供服务时不得对用户做出公开不履行的承诺或者是虚假容易造成误解的承诺都没有回复。公然违反规定,用户根据规定要求的合理赔偿措施直接也是无法满足,没有原因。服务态度差劲,问题只是拖着。特别投诉下1030下客服
合肥联通是吃干饭的麽?问题一直拖着没处理,找借口。关于用户提出的质疑篡改我后台激活日期的问题一直说记录在案,却不予回复。联系过程中客服说并未有此记录。关于电信条例中规定的,电信服务工作者在提供服务时不得对用户做出公开不履行的承诺或者是虚假容易造成误解的承诺都没有回复。公然违反规定,用户根据规定要求的合理赔偿措施直接也是无法满足,没有原因。服务态度差劲,问题只是拖着。特别投诉下1030下客服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我司目前已有工作人员正在积极跟进中,还请先耐心等候联系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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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联通从来没有正视问题,客服相当的不专业,服务态度很差劲,问题一直没有解决,什么都无法满足。对于之前承诺过的,只能是抱歉,想请问下,是不是安徽联通特殊些,只要抱歉就能解决问题?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小U已详细记录下来并转交给相关工作人员核查跟进,建议您先留意电话的回复哦,谢谢!
第一,按照活动规则,此40块钱劵最晚在2月10号充值到账。同样也是支付宝自动充绑定的最后时日,至于10号之后,用户解绑那是用户的权利,不违反规则。在2月10号之前,安徽联通分别多次告知于我是联通方面系统出了点小问题让我耐心等待,是多次不是一次两次。本人是在2月11日解除的绑定,按照活动规则,这是完全合规的,可是到了2月13日,联通单方面改了说法不承认错误了,说是用户解绑了导致没充值。那么请问再此之前问什么不是这样说?而是说系统问题后续到账并且多次给我承诺?然后做不到就推翻原有的承诺,实在是无语。后台篡改我的激活日期,还有最后连激活日期都没有了的找我要证据,给了证据后闭口不提,还能倒打一耙,那我想问下,联通是否可以提供我在规则前解绑的证据我看看? 第二,安徽联通客服相当的不专业,对自家的活动情况一问三不知,还得消费者告知情况,能忽悠就忽悠,不清楚可以明说,或者了解清楚后致电,安徽联通客服也不了解就胡乱瞎说,关于这个问题,多个客服先前一直忽悠我只能到账一张劵。而此前参与活动时,规则上并没有第6条,是联通单方面修改规则增加上去的,后经其他网友投诉,重新下发四张劵。其他省份的客服都知道,唯独安徽联通客服不知。是真实不知道不专业还是故意,很难说。 第三,本人从1月份一直在咨询此问题,当时是两个号码一起咨询的,外省的一下子就给处理好了,客服也都很随和,服务态度方式都很好,唯独安徽联通客服多次刁难,找莫须有的说法。对于安徽联通客服方面多次欺诈消费者以及给消费者做出承诺的事实没兑现包括违反相关的法律规定都承认,,但是安徽联通方面对于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消费者根据《电信服务规范》第十五、《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四十条、《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五条等多项规定!要求联通赔偿的时候,联通直接表明,错了违反了也不赔偿,原因没有,态度嚣张,行径恶劣,公然临驾于法律之上视法律为无物。 本人现根据以上多项规定!要求联通就多次在服务中欺诈消费者并且多次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履行其承诺的行为赔偿总计160元的损失,请相关执法部门介入处理,让联通正视问题,还消费者公道。
第一,按照活动规则,此40块钱劵最晚在2月10号充值到账。同样也是支付宝自动充绑定的最后时日,至于10号之后,用户解绑那是用户的权利,不违反规则。在2月10号之前,安徽联通分别多次告知于我是联通方面系统出了点小问题让我耐心等待,是多次不是一次两次。本人是在2月11日解除的绑定,按照活动规则,这是完全合规的,可是到了2月13日,联通单方面改了说法不承认错误了,说是用户解绑了导致没充值。那么请问再此之前问什么不是这样说?而是说系统问题后续到账并且多次给我承诺?然后做不到就推翻原有的承诺,实在是无语。后台篡改我的激活日期,还有最后连激活日期都没有了的找我要证据,给了证据后闭口不提,还能倒打一耙,那我想问下,联通是否可以提供我在规则前解绑的证据我看看? 第二,安徽联通客服相当的不专业,对自家的活动情况一问三不知,还得消费者告知情况,能忽悠就忽悠,不清楚可以明说,或者了解清楚后致电,安徽联通客服也不了解就胡乱瞎说,关于这个问题,多个客服先前一直忽悠我只能到账一张劵。而此前参与活动时,规则上并没有第6条,是联通单方面修改规则增加上去的,后经其他网友投诉,重新下发四张劵。其他省份的客服都知道,唯独安徽联通客服不知。是真实不知道不专业还是故意,很难说。 第三,本人从1月份一直在咨询此问题,当时是两个号码一起咨询的,外省的一下子就给处理好了,客服也都很随和,服务态度方式都很好,唯独安徽联通客服多次刁难,找莫须有的说法。对于安徽联通客服方面多次欺诈消费者以及给消费者做出承诺的事实没兑现包括违反相关的法律规定都承认,,但是安徽联通方面对于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消费者根据《电信服务规范》第十五、《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四十条、《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五条等多项规定!要求联通赔偿的时候,联通直接表明,错了违反了也不赔偿,原因没有,态度嚣张,行径恶劣,公然临驾于法律之上视法律为无物。 本人现根据以上多项规定!要求联通就多次在服务中欺诈消费者并且多次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履行其承诺的行为赔偿总计160元的损失,请相关执法部门介入处理,让联通正视问题,还消费者公道
您好,您反馈的情况,重新绑定支付宝自动充值,我司手工赠送40元话费,请问是否绑定了呢?
联通方面所谓的回复,实际上就是换个客服换种说法,先是言之凿凿安抚让消费者等待,保证处理好,让消费者放心云云。后面立马换了种说法,当消费者质疑此举是何意。安徽联通只能致歉,除此别无其他。对于客服的不专业,以及做出的承诺跟反复不一来回欺骗消费者的事安徽联通方面都承认,但也仅仅是承认,除此之外别无其他
您好,关于您前期反馈问题请问是否接到工作人员处理答复?是如何与您解释呢?
联通每次都是推脱,从未真正用心处理过问题。客服三番两次给予不同的说法,后续又被推翻。用户实在难以相信安徽联通方面的真诚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四十条第四款:电信业务经营者在电信服务中,不得有对电信用户不履行公开作出的承诺或者作容易引起误解的虚假宣传。联通多次说法不一,做出的承诺也没有兑现,现在安徽联通方面,直接承认欺诈消费者给予不同的说法,也承认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第55条和电信条例相关内容。但是仅仅只是抱歉,对于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以及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赔偿事宜闭口不谈。态度嚣张,行为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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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1月2日参加了联通的“绑定支付宝自动充送40元话费”业务。联通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于1月9日单方面修改规则造成话费卷失效,后经网上其他用户投诉,联通客服经理逐一回复按照原因规则重新赠送40元话费劵。赠送的话费劵于本日到账,本人于当日下午14时激活成功,客服与我确认后让我等待下月十号之前到账。本人在2月1日下午登录联通手厅,发现优惠卷激活日期被篡改为2月1日22时34分。以为是出账期系统错误联系安徽联通客服反馈此情况,客服于3日回复是联通系统出问题,只能到账一张卷,后续又回复话费劵会在后续到账。4日5日分别有不少网友的话费卷到账了,本人再次联系联通客服,回复说系统还是有问题要稍等。在2月7日,本人再次联系联通方面询话费卷的事,客服经过多次确认问题后回复系统还没回复,此问题已帮用户记录下来并且加急,让我等待并告知我话费劵会在2月10日前处理到账,用户质疑手厅被篡改的话费卷失效问题,客服表示一定会处理好的,没到账也会通过手工充值到账,让用户放心,最晚也不会超过2月11日,且会在当日电话联系我。本人一直等到2月13号联通方面也未曾联系我,承诺的话费劵依然没到账。再次联系后,安徽联通客服开始用莫须有的理由不予履行承诺,推卸责任不说,就连原先的确认过得事实,承诺的也百般抵赖。用户质疑安徽联通之前经过确认的事情也能变卦并且倒打一耙之事联通一直不予回复,一直在推卸责任。本人在指出联通此举违背多项原则和相关法律法规后,联通客服人员在电话里承认多次欺诈消费者的事实和违反了多项法律的事实,但不会按照法律来,有的只能是抱歉。对于用户咨询质疑的相关性问题,也不予作答。联通此举情节严重,行径恶劣!公然挑衅法律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且态度极其嚣张。 本人现根据《电信服务规范》第十五、《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四十条、《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五条等多项规定!要求联通就多次欺诈消费者并且多次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赔偿总计160元的损失,请相关执法部门介入处理,让联通正视问题,还消费者公道并就后续处理结果与用户确认。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小U已详细记录下来并转交给相关工作人员核查跟进,建议您先留意电话的回复哦,谢谢!
安徽联通完全是在扯皮推卸责任,客服也是不专业,问题都没搞清楚,用户疑问不予作答,只顾颠倒黑白自说自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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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通依旧不履行义务,推卸责任,客服还是不专业,扯皮,连最初承诺过的也推翻换说法,对于用户的质疑闭口不谈,根本就没有为出的问题道歉,也没有解决问题的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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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通所谓的处理就是混淆是非,客服对业务相当的不熟悉,一问三不知。对于用户提出的相关问题质疑不回复,连最基础的原因都没搞清楚,一味搪塞推脱责任,安徽联通的服务态度跟专业性相较其他省份差的不是一点半点。且公然违反法律规定,连基础性的常识也整不明白,只会忽悠欺骗消费者。本人要求联通方面对于结果做出调查后再给予回复,并且诺行做出的承诺,而非随意找个不专业的客服不经过调查就回复。也不希望联通方面再次扯皮,要正视面对问题。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及提供的信息小U已知悉,并交到我司工作人员核查跟进,请您留意我司工作人员的联系回复哦,谢谢!
已分配商家 中国联通客服
本人于1月2日参加了联通的“绑定支付宝自动充送40元话费”业务。期间经历联通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单方面修改规则造成话费劵失效以及多次后台修改激活日期造成话费卷失效的事实。联通起先多次承认系统出了问题让我等待并承诺于我最迟会在2月10日前到账,最迟不会超过2月11日并且会致电给我确认。本人一直等到2月13号联通方便未曾联系我,承诺给我的也没做到,再次联系后,客服推翻原先承诺企图以莫须有的理由把责任转嫁给消费者。本人在指出联通此举违背多项原则和相关法律法规后,联通客服人员承认多次欺诈消费者的事实和违反了多项法律的事实,但不会按照法律赔偿,有的只能是抱歉。联通此举情节严重,行径恶劣!公然挑衅法律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且态度极其嚣张。 本人现根据《电信服务规范》第十五、《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四十条、《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五条等多项规定!要求联通就多次欺诈消费者并且多次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赔偿总计160元的损失,请相关执法部门介入处理,让联通正视问题,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还消费者公道并就后续处理结果与用户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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